当前位置:

娄底:出台“五个严禁”规范公职人员饮酒行为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娄底市纪委宣传部 编辑:张交通 2016-06-15 14:37:30
 

  日前,娄底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决定从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饮酒行为,严禁公务活动饮酒。

  该市规定,凡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垂直管理单位)、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临聘人员等),除对外(市外)接待、招商引资和外事活动外,严禁公务活动(含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公务活动)饮酒(包括白酒、红酒、黄酒、啤酒以及其他酒精类饮料);严禁工作日(含非工作日加班、值班)早午餐饮酒;严禁着工作制服在社会公共场所饮酒;严禁酒后执行公务;严禁酗酒、赌酒、斗酒、劝酒、酒后滋事、酒驾等有损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形象的行为,倡导节俭用餐、文明用餐。

  娄底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违反规定者,一律参照违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监察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进行处理。娄底市纪委举报电话0738-12388。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

♦ 阅读上一篇

♦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