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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四风”网络举报信的查处始末:不该办的酒席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杨海龙 编辑:张交通 2016-06-15 11:18:59
 

  “2016年元旦中午12点,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桃林镇桃西村党支部书记吴传开,以建新房为名在桃林镇老计生办对面的龙源酒店大摆宴席,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

  这是今年1月1日,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党风政风信息系统”举报平台收到的一封网络举报信的内容,反映吴传开违规举办乔迁喜宴、收受礼金问题。

  一封反映基层党支部书记“四风”问题的举报信,中央纪委相关部门会如何处理?

  及时转交 严查快办

  很快,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致函江苏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要求对群众举报的这一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反馈核查情况及初步处理意见。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接函后立即提出办理方案,第一时间向省纪委领导汇报。

  省纪委领导对此高度重视,随即批示同意,将该举报件列入挂牌督办件,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明确专人跟踪督促连云港市纪委组织核查,限期报送核查结果。市纪委责成东海县纪委对此调查核实。

  “其实,在1月1日当天,县纪委也接到群众对该问题的举报,并指派桃林镇纪委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在酒宴开席之前对吴传开进行了约谈,吴传开承诺宴请的均为家人及亲戚,并无外人,还当场写下承诺书。”东海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陈实说。

  那么,写下承诺书的吴传开到底是否违规了呢?

  兵分两路 同步谈话

  在收到市纪委督办函后,县纪委制定了详细方案,派员与桃林镇纪委一同组成6人调查组。

  兵分两路。一组对吴传开进行调查谈话。吴传开承认了违规操办乔迁酒席收受礼金违纪行为,并上交了5张记账礼簿。

  与此同时,另一组前往该酒店调取吴传开当日订餐菜单及账单。

  事件经过逐渐还原:2014年,吴传开在宅基地原址翻建楼房,同年8月竣工,10月入住。2016年1月1日,吴传开应家人及亲戚一再要求,按照当地农村习俗,在桃林镇龙源酒店举办宴席。

  经查,当日酒宴共7桌67人参加,现场收取礼金1.55万元,其中,除家人和亲戚外,朋友、同学、战友、原同事23人参加,涉及礼金3700元。酒宴费用共计4200元,由吴传开个人支付。在吴传开办酒宴过程中,桃林镇驻桃西村干部、镇建管所副所长马强对村干部疏于监督管理,未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吴传开违规操办行为没有制止。

  “一案双查” 问责从严

  “吴传开利用乔迁新居邀请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宴会收取礼金,违反相关规定,应当受到严肃处理。”陈实告诉记者,相关主管领导没有负起监督责任,也难辞其咎。

  随后,经连云港市纪委、江苏省纪委先后审核把关后,举报件核查情况及初步处理意见被报至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经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审核同意后,江苏省纪委督促连云港市纪委、东海县纪委认真落实处理建议。

  “吴传开同志身为共产党员,违规操办乔迁喜宴,在桃林镇纪委接到举报与其谈话时,未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仍邀请亲属以外人员参加宴会并收取礼金。”4月11日,东海县桃林镇党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连云港市《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给予吴传开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按照“一案双查”要求,给予没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马强诫勉谈话。

  “我早在2014年10月乔迁,按说不该请客,但经不住亲戚朋友的一再要求,按照农村习俗,举办了不该办的酒席,心里认为没有多大事情,把组织上的提醒教育当成了耳边风,导致我带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党员干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我懊悔不已,愿意接受组织上的一切处理。”吴传开事后检讨道。(本报记者 杨海龙)

  【执纪者说】

  作为一名基层党支部书记,吴传开违规操办乔迁宴席的行为,虽然是小问题,但在当地群众中造成的影响却不容小视。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抓早抓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和农村基层政治生态不断优化,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必须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回音”。

  ——江苏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刘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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