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市司法局开展“讲规矩 有纪律”专题学习教育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李亚求 谢彪 编辑:张交通 2016-07-25 11:52:02
 

  

会议现场 

 

  7月21日下午,市司法局开展“讲规矩 有纪律”专题集中学习教育讨论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焕德以“讲规矩、有纪律”为主要内容,对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进行专题辅导。在家局领导、局机关党员和退休党员共40人参加会议。

  李焕德以《党员干部自觉树立“党纪严于国法”的意识》为题,指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一要坚持党的领导要求党纪严于国法。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二要坚持依法行政要求党纪严于国法。三要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要求党纪严于国法。四要全体党员自觉遵守党内法规要求党纪严于国法。正所谓,“正其身者,方能正人”。对于每个党员干部来说,都要接受国家法律和党规党纪的双重约束。所以,必须牢固树立“党纪严于国法”的意识,让“党纪严于国法”成为一个常识、一种共识。具体来说,每个党员干部都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党纪、遵守国法,恪守党员本分,不干出格事,不讲出格话,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党组书记、局长向远刚在学习中要求在“三字”上做文章,即在“学”字上做文章,首先搞好自学,学好党章、党规、党纪,再就是各党支部要搞好集体学习,学有所得;在“做”字上做好文章,“两学一做”要做到实处,立足本职,抓落实;做好“惩”字文章,运用“四种形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执纪问责,对违纪行为严肃查处,绝不手软。

♦ 阅读上一篇

♦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