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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猎狐行动”已抓获各类境外逃犯409名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张洋 编辑:张交通 2016-08-18 09:29:37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投入“天网行动”,全力推进2016年“猎狐行动”,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从61个国家和地区成功抓获各类境外逃犯409名。其中,缉捕272名,劝返137名;缉捕“百名红通”逃犯15名,协助纪检、检察机关缉捕职务犯罪境外逃犯38名,缉捕海关走私犯罪境外逃犯14名;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127名,超过亿元的28名;潜逃5年以上的33名,其中10年以上的12名。

  据了解,专项行动中,公安部先后派出33个工作组赴境外开展工作,成功缉捕、劝返一大批境外逃犯。4月23日,在我驻马达加斯加使馆、驻毛里求斯使馆、马达加斯加警方等的大力协助下,“猎狐行动”工作组将涉案金额达40余亿元的特大集资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刘某等4人缉捕回国。7月29日至8月10日,在泰国执法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先后在泰国清迈、曼谷、清莱等地,集中缉捕余某某等5名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

  对“逃得久、藏得深、缉捕难度大”的境外逃犯,公安部指导各地公安机关进行重点攻坚,逐人制定“个性化”缉捕方案。5月17日,在我驻外使馆大力支持下,经与境外警方通力协作,上海公安机关成功抓获潜逃秘鲁17年、变换身份、取得委内瑞拉国籍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某。6月29日,经缜密查控,公安部工作组在菲律宾将涉案金额20余亿元,甚至威胁恐吓办案人员和我驻外警务联络官员的特大传销犯罪案件嫌疑人邓某某成功缉捕并押解回国。7月24日,我公安机关首次与厄瓜多尔国际刑警开展执法合作,将外逃12年的红通逃犯倪某某缉捕回国。

  对于新发生的外逃案件,全国公安机关从启动侦查开始就考虑境外缉捕工作需要,明确工作方向和重点,迅速开展调查取证,显著提升境外缉捕效能。3月23日,“猎狐行动”工作组将涉嫌合同诈骗2.7亿元、辗转多个国家、外逃仅10余天的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彭某、倪某某,从韩国缉捕回国。7月26日,“猎狐行动”工作组历经5昼夜艰苦努力,在柬埔寨将涉嫌挪用资金2000万元、外逃10余天的犯罪嫌疑人庞某某、吴某某成功缉捕并押解回国。

  同时,公安部指挥全国公安机关强化与纪检、检察、海关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将缉捕在逃境外职务犯罪嫌疑人和走私犯罪嫌疑人列为工作重点。在我驻西班牙使馆的积极协助下,8月6日,因涉嫌行贿犯罪被检察机关通缉的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成功押解回国。

  2016年“猎狐行动”典型案例(链接)

  1.陕西彭某、倪某某案

  3月23日,涉嫌合同诈骗2.7亿元、外逃仅10余天的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彭某、倪某某被遣返回国。2011年10月至2016年3月,犯罪嫌疑人彭某利用担任陕西秦农银行西安营业部总经理之便,伙同倪某某,通过实际控制的3家空壳公司,以承诺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取受害人2.7亿元人民币。2016年3月9日,彭、倪二人从上海浦东机场潜逃境外。3月12日,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立案侦查;3月16日、17日,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二人批准逮捕;3月17日,国际刑警组织对二人发布红色通报。公安部协调境外执法部门开展工作,最终在其辗转逃至韩国时,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成功缉捕并遣返。

  2.江苏邓某某案

  6月29日,潜逃菲律宾的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嫌疑人邓某某被成功缉捕并押解回国。2012年4月至10月,犯罪嫌疑人邓某某伙同他人在互联网上成立“宝马”传销组织,并形成覆盖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传销网络,发展传销人员4万多人,涉案金额15亿余元。2013年8月至2014年4月,邓某某等人成立新的传销公司,发展传销人员10万余人,涉案金额7亿余元。2015年底至今,邓某某再次从事传销活动。2012年8月10日,邓某某逃往菲律宾。2013年3月5日,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开设赌场罪对邓某某批准逮捕;同年5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2012年8月以来,公安部多次派员赴菲律宾先后抓获30名在逃犯罪嫌疑人。但邓某某一直未落网,并多次叫嚣称该案是冤假错案,甚至威胁办案人员、恐吓我驻外警务联络官员。今年年初,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赴菲律宾,经不懈努力,协调菲国家警察局于6月29日凌晨将邓某某成功抓获。

  3.浙江倪某某案

  7月24日,经我驻厄瓜多尔使馆大力协调,我公安机关首次与厄瓜多尔国际刑警开展执法合作,将外逃12年的红通逃犯倪某某缉捕回国。经查,2003年4月至12月,浙江三门龙源服饰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倪某某为少缴税款,让多家企业为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6份、价税合计640万元,税款93万元。案发前,倪某某逃往厄瓜多尔。2004年3月24日,浙江省三门县公安局对其立案侦查;9月3日,三门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倪某某批准逮捕;11月4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

  倪某某外逃后,三门县公安机关一直将其列为重点缉捕对象,积极开展工作,经不懈努力,终于发现倪某某在厄藏匿线索。2016年6月10日,在我驻厄使馆大力推动下,倪某某被厄国际刑警逮捕。倪在狱中向我驻厄使馆递交承诺书表达回国投案决心。7月18日,公安部派出“猎狐行动”工作组赴厄配合使馆开展遣返及押解工作。7月21日,厄移民法庭判决同意遣返倪某某。

  4.内蒙古王某案

  在我驻西班牙使馆的积极协助下,8月6日,因涉嫌行贿犯罪被检察机关通缉的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成功押解回国。2005年4月至2012年7月,犯罪嫌疑人王某为谋取商业贷款方面的便利,向银行高管行贿人民币3000余万元。2014年7月王某潜逃出境,同年10月29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批准逮捕,2015年1月19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今年4月,王某被西班牙警方抓获,随后我向西班牙提出引渡申请。7月29日,西班牙驻华使馆通报公安部正式同意向我方引渡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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