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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一民政所长被开除党籍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王艳 编辑:张交通 2016-08-28 08:45:17
 

  为骗医疗救助 亲人都“患”重病

  “我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忘记了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应该为群众办实事。走到今天这一步,是我咎由自取……”日前,湖南省桃江县大栗港镇民政所原所长何建湘在谈到自己骗取国家民政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的问题时泣不成声。

  据了解,2006年,何建湘担任大栗港镇民政所所长后就一直负责该镇国家民政大病医疗救助资金发放审核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对农村个人因重大疾病住院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一次性给予一定比例的大病救助。

  国家民政大病医疗救助本是对患病特困家庭的一种救助,而何建湘却把这种救助当成了敛财捷径。据相关审查人员介绍,何建湘认为,反正是国家的钱,把关审核权又在自己的手里,这钱不要白不要。因此,他的家人和亲戚朋友,都常常“病”得不轻——何建湘的妻子“患”子宫肌瘤、乳腺增生、乳腺癌等疾病,先后11次申报大病救助;何建湘的父亲、母亲先后“患”重病达8次、10次;何建湘的丈母娘、侄子、堂兄、朋友等都“患”过重大疾病。他们申报国家民政大病医疗救助后,每次都能得到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救助资金。直至案发,何建湘先后为自己的家人、亲戚、朋友共计24人申报并获得国家民政大病医疗救助资金6.82万元。

  此外,对于真正患有心脏病、通过正规申报程序申报了1500元救助资金的肖某某,何建湘却只给了800元,余下700元用于其个人的日常开支;村民肖某“患”尿毒症,申报了1500元救助资金,而肖某本人却不知情……

  最终,经桃江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何建湘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其相应的政纪处分待行政机关审批后作出。

  “总是有极个别党员干部,忘记自己党员的第一身份,抵挡不住诱惑,把人民群众给予的权力当成自己‘谋利’的工具,甚至不惜走上犯罪的道路,虚报骗取、克扣截留群众的‘救命钱’。本案中何建湘就是典型一例,他自认为做得天衣无缝,结果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负责办理此案的桃江县纪委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此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贪腐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捍卫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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