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换届之年,换届工作是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一件政治生活大事,既要选出好班子,也要换出好风气,自然也是检验党风政风的“试金石”和“风向标”。从衡阳破坏选举案、南充拉票贿选案,再到辽宁人大代表贿选案,对当地政治生态的影响程度,可谓是触目惊心、痛心疾首。虽说殷鉴不远,但是在当前的换届过程中,纪律和规矩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一些人眼里依然是一堆“稻草人”。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要维护好换届工作的风清气正,保护好政治生态的青山绿水,必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好“明规矩”,防止“潜规则”。要让广大党员干部对“什么事不能做,什么话不能说,什么私心杂念不能萌生”,做到心中有底数、心中有敬畏,不仅要做好遵纪守法的明白人,还要做好一身干净的清白人。同时,对那些不听招呼、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人和事,不能“家丑不可外扬”,心怀菩萨心肠,必须“法纪面前人人平等”,使出霹雳手段。
一个个监督制约的环节形同虚设,一道道纪律规矩的防线肆意践踏……这不是哪一个人的政治思想上出了问题,而是一群人面对三令五申的换届纪律,或胆大妄为,或麻木不仁,或心存侥幸,自以为能瞒天过海,岂知自作聪明最终就是作茧自缚、咎由自取。
万事劝人休瞒昧,举头三尺有法纪。谁无视换届纪律、违背换届纪律、破坏换届纪律,谁就必须承担相应的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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