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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反腐利剑 护精准扶贫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吴勇 周跃平 编辑:张交通 2016-10-12 08:18:38
 

  经不住诱惑,在利益面前败下阵来;悉心“指导”,对造假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利欲熏心,以需要活动资金为由主动索要“好处费”。河南省鲁山县纪委查处一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张良镇扶贫办原主任谷振永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司法机关;5人因履职不力被追责。(中国纪检监察报2016年10月9日)

  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在于帮助贫困地区人民早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精准扶贫是新时期党和国家扶贫工作的精髓和亮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中国梦”的重要保障。然而,从近期查处曝光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看,“硕鼠”数量多、分布地域广,一些地方、少数干部,将扶贫资金当作可以随便私吞的“唐僧肉”,对纪律规定毫无敬畏,在扶贫工作中不担当、不负责,甚至严重失职失责。“虽然数额只有3万元,但性质恶劣。”鲁山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贪蝇”虽小,其害巨大,与远在天边的“老虎”相比,广大群众对近在咫尺的“苍蝇”之害更有着切肤之痛,“微腐败”也会成为“大祸害”,任其发展下去,势必致使惠民政策和扶贫资金大打折扣,导致国家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难以快速落地。

  精准扶贫亟需反腐利剑护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零容忍态度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氛围。一是要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群众观念、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纪检部门要时常开展警示教育,对惠农扶贫的各个风险点和涉及部门实施“系统杀毒”,积极帮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完善“防护墙”,严防惠农扶贫资金“跑冒滴漏”,从源头上杜绝伸向扶贫资金的罪恶“黑手”;二是要强化扶贫资金的全过程监管,建立统一的扶贫项目管理平台,对所有项目的效果实施追踪反馈,进行统一评估,实施责任人负责制及问责机制,确保扶贫资金“好钢用在刀刃上”;三是要强化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公示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优化扶贫领域监督体制机制,清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

  “扶贫”与“反腐”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铸好反腐利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警醒一片,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和扶贫资金不折不扣精准落实到贫困老百姓身上,达到精准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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