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在中美双方紧密合作下,经中央有关部门和浙江省追逃办统筹协调,潜逃海外达13年之久的“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投案自首。这是“猎狐行动”实施以来,第37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对其他出逃腐败分子形成了强大的心理震慑。(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曾担任过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温州市副市长的杨秀珠主管城建领域达13年之久,涉案金额高达2.532亿元,仅贪污受贿一项就达5000多万元,成为当时名副其实的“中国第一女巨贪”。行迹败露后,她于2003年出逃,先后辗转躲藏于新加坡、荷兰、加拿大、意大利、美国等多个国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工作。随后,中纪委通过引渡、遣返、劝返、异地追诉等各种手段,加大对外逃贪官的追捕力度,取得显著成效。这次,逃亡海外13年的巨贪杨秀珠被迫回国自首,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意义:
一是彰显了中国打击外逃贪官力度加大。多年前,我国就已经启动了海外追逃工作,且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成效不彰,个别西方国家不仅不配合,甚至还有意无意地庇护外逃贪官,将其视为钳制中国崛起的一枚棋子。近年来,随着我国和平崛起,利用庇护外逃贪官来遏制中国发展已然徒劳无功,且我国与国外的合作更加多元深入,在司法领域的合作也取得了实质进展,打击外逃贪官成为国际共识。
二是体现了党中央反腐的毅力和决心。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对于外逃贪官,不管是用5年、10年,还是20年,都要抓捕归案,依法惩治。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外逃贪官深受党的栽培和人们信任,却丧失品德、忘恩负义,背弃党和人民,无论从党纪国法还是人文伦常角度,都不能让其逍遥法外。
三是有力保障了国内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十八大以来,国内反腐倡廉环环相扣、步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就,基本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气氛和制度。但如果海外追逃工作脱节,那么就会给国内贪腐分子制造一种幻觉,认为国内呆不住还可以去国外,从而给国内反腐斗争制造新的障碍。
总之,贪腐无涯,回头是岸。纵使逃得再远、走得再久,仍躲不过正义的审判。任何腐败分子都应该从此刻放弃侥幸、丢掉幻想,老老实实、兢兢业业为人民谋福利才是唯一正确的途径!(长沙市芙蓉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陈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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