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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贪腐校长把基建项目当“提款机”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张俊青 贺文英 编辑:张交通 2017-06-23 10:07:21
 

  贪腐校长把基建项目当“提款机”

  ——安化县杨林学校原校长龙顺安违纪违法问题剖析

  1976年出生的龙顺安原本是安化教育系统的一颗新星,工作能力突出、责任心强,27岁就开始担任木子中学等学校的校长,被组织寄予厚望,可谓春风得意,前程一片大好。

  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龙顺安没有守住纪律防线,在杨林学校担任校长期间,曾多次将学校当成自己的生意场,一人拍板、独自专断,将学校工程项目全部承包给与自己关系密切的“朋友”,每次都以分红的方式从中牟利。

  2011年到2013年短短三年时间,共收受他人贿赂88000元。2014年11月,龙顺安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15年2月,安化县教育局给予龙顺安行政开除处分。2015年6月,龙顺安被开除党籍。

  事起教学楼维修

  2011年7月,龙顺安担任杨林学校校长。该学校规模较大,分为中学部和小学部,共有1000多名学生,随着责任的加重,龙顺安的权力也越大了,掌握的资源也越多了。

  龙顺安经常在学校附近罗新凡的饭店里吃饭。罗新凡对待这位新校长显得格外热情,不仅言语上礼貌有加,还经常不收费,一来二去两人就成了“好朋友”、“老熟人”。罗新凡的客气自然有目的,他盯上了杨林学校的基建项目,便多次向龙顺安表露,关照一下自己,将学校的基建项目交给他来承包,赚的钱共同分红,龙顺安既不反对也不拒绝。

  2011年上半年,杨林学校中学部的教学楼需要维修,罗新凡便找到龙顺安,请求学校将这个项目承包给他与另外一个朋友来做,并暗示事成之后以分红的方式给他“好处”费,龙顺安心领神会,当即就答应了。随后龙顺安将此事列入学校行政会议进行研究,讨论的过程就像走过场,龙顺安利用自己“一把手”的影响,很快就形成了通过决议。事后,罗新凡以“分红”的名义将10000元现金送到了龙顺安的手中,龙顺安随便推辞了一下,便欣然笑纳了这笔“分红”。

  从学校基建项目中“捞好处”

  罗新凡承包教学楼维修项目赚的钱并不多,之所以送掉那么多利润主要是想细水长流。“我们当时也不想送那么多钱给他,但我们明白不送钱以后就拿不到项目,学校基建项目的这块‘肥肉’就没有我们的份了。”罗新凡一语道出了学校基建的“潜规则”。

  杨林学校的规模比较大,基建项目也比较多。不久,小学部的围墙及排水设施工程建设、中学部校门口涵管以及排水设施建设两个项目相继提上议事日程。已与罗新凡达成默契的龙顺安如法炮制,在学校的行政会议上进行协调与拍板,将项目交给罗新凡等人承建。事后,龙顺安又分别收到了8000元、12000元的“分红”。学校里也有好心的同事私下里提醒龙顺安,有老师在议论,要注意收敛,可龙顺安却不以为然,他天真地认为基建项目承包的事情通过了集体研究,走了正常程序,不会出问题。

  小项目还是不过瘾。2012年底,中学部需要扩建征地,因学校周边的土地是村集体土地,学校直接去征会比较麻烦,而且价格会高出很多。打听到消息的罗新凡找到龙顺安,告诉他如何运作。龙顺安随即又召开了一次形式上的行政班子会议,拍板同意与罗新凡等人达成协议,由罗新凡等人以个人开办砂石厂的名义向村民征地,然后再将所征得的土地转让给学校。

  最后,罗新凡等人从11户村民手上征得了6亩多地,转征给学校后赚得了17万余元差价。当然,罗新凡没有忘记给龙顺安好处,这次“分红”数字不小,是5.8万元。

  这次土地转让已经构成违法,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面对组织调查,龙顺安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在忏悔中写道, “平安是福,贪欲是祸。人要靠正确的途径获得财富,要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下去做人做事,尤其不要贪婪,不是自己的坚决不能要!”只不过,他已悔之晚矣,等待他的是党纪和法律的严惩。

  【执纪者说】

  一所农村学校,一名明星校长,两年多的时间因基建项目受贿88000元,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变成了贪腐典型,引人深思。学校本是社会净土,是教书育人、培养人才的地方,然而随着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和投入增多,学校不再是“清水衙门”,大至高等院校,小至乡村学校,在基建、采购、后勤等方面都有可能存在腐败的空间。龙顺安案件也绝非偶然,学校“一把手”如果搞一言堂,各项规章制度如果形同虚设,学校的权力也存在寻租的空间,腐败也就会随之产生。因此,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财务、基建、采购方面的管理与监督,筑牢廉洁自律的“第一道防线”,才能保证学校不会成为敛财场所,才能有效将贪腐之气拒之于党纪法规的红线之外。(安化县纪委 张俊青 贺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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