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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从严加强因私出国(境)监管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李健 李波 编辑:张交通 2017-06-26 16:28:43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办理和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近日,慈利县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办理和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的通知》。《通知》详细规定了登记备案人员的对象、审批程序、证件管理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切实加强因私出国(境)的审批环节把控,实现因私出国(境)规范化管理。

  明确管理对象。《通知》明确管理对象为县管科级干部(含垂管部门委托管理的科级干部)、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等三类人员。

  联合从严审批。《通知》要求我县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办理和因私出国(境)须经所在单位、县检察院、县委保密局、县财政局(国资局)、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及主要领导审批后,才能被批准出国(境)。严格审核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事由,只受理参加子女毕业典礼、子女婚育、探望在国(境)外定居或工作的直系亲属、旅游等情况;因私出国(境)时间一次不超过公休假期,一年不超过一次。

  严格证件管理。《通知》规定我县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由县委组织部统一保管,县委组织部在干部签证前2天向其发放证件,签证后立即收回;在干部出国(境)前3天交由本人使用,干部完成因私出国(境)行程后,需在回国(境)后5天内将证件交回。严禁个人未出国(境)时私自持有证件。

  强化纪律约束。《通知》对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规定不严格、违规审批或履行审查审批职责不力、证件管理不规范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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