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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不悟”终将“自毁长城”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宜纪轩 编辑:张交通 2017-06-30 09:59:23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学校工程项目建设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在组织调查期间,为规避纪律审查公然行贿调查人员……”据检察院指控,海南琼州学院附属中学校长符冠烨当得知自己被纪委调查时,竟拿出20万元行贿纪委工作人员。(6月2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这名校长为求自保,在组织调查期间,仍然痴迷不悟,妄想用金钱来对抗党纪国法,但这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纪委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的形势下,这种 “搏一搏,单车变摩托”式寄希望于以权钱交易去对抗党的纪律、以一己之力“摆平纪委”的妄想,注定都是徒劳的,结局无异于“自毁长城”、 “自掘坟墓”。

  纪委的职责重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过程中,面对组织调查如何表现,是关乎前途命运的选择。许多党员干部的违纪事实,其实组织早已掌握,但组织念在培养一名领导干部并不容易,试图挽救一回时,有的人仍然寄希望于采取销毁证据、串供等方式对抗组织调查;有的面对组织给予的多次教育挽救机会毫不珍惜,生怕对组织讲实话反而会吃亏;有的依然欲罢不能,试图用行贿纪委工作人员的方式探听消息。这些错误行为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组织是最坚实的靠山。对待犯了错误的同志,我们党历来看事实、又看态度。党员干部犯了错误不可怕,只要没有到不可挽救的地步,组织都会给予改正的机会,让他改过自新。可仍有些“好同志”变成“阶下囚”,正是因为在错误的路上,没能及时刹车转向,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对于每名党员干部,都要在工作中尽量避免犯错误,但是即便犯了错误,也并不可怕,怕的是犯了错误后没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如果对错误讳疾忌医,犯了错怕组织发现,揣着错误装清白,面对组织装无辜,不能勇于面对,真诚改正,甚至是痴迷不悟,就会在错误的泥潭中越陷越深,终将自毁长城。(宜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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