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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保局开展学法活动 预热《民法总则》宣传周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杨墨 编辑:张交通 2017-09-19 11:23:53
 

 

 

  胎儿也有继承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调整为8周岁;虐待孩子的父母要被“替换”; 个人信息泄露有了保障;Q币等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做好事救人有保障了;民事诉讼诉讼时效改为3年……

  9月13日,我局开展了《民法总则》专题讲座,通过以案释法,充分诠释解读了相关细则。通过此次《民法总则》的学习,增强了全局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很多同志纷纷表示对经办工作中常出现的一些纠纷矛盾,有了更明确的方向,更能有效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

  同时,我局通过在单位LED彩屏上循环播放《民法总则》宣传资料及宣传口号,以生动、鲜活、近距离的解读,让大家更容易理解和掌握2017年最新民法总则发布的时间、实施时间、实施原则及意义等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

  今后我局也将以社保经办服务为桥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人民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坚持做好《民法总则》宣传工作,让民法内容入脑入心,让法律精神深入人心,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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