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卫士手记】用“爱”点亮前行的灯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编辑:张交通 2017-10-12 17:17:18
 

  她叫刘春艳,永定区人民检察院监察室负责人。常言道:“上善如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在她从检8年的工作中,始终以忠诚、公正、廉洁、为民作为人生旅途的航标,以爱岗、爱己、爱人、感恩之心回报社会。

  1.以勤为本,显忠诚之心。

  她即不是法庭上的铿锵玫瑰,也不是执法岗位的耀眼明星,可在平凡的岗位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当绿叶。自2014年3月收编到检察队伍后,不管是在林检,还是监察,工作都力争上游、勇创佳绩:林检2013-2014年被市院评为综合工作先进单位,纪检监察2014-2015年评市院评为执法监察工作全市第一,个人2016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2015-2016年两年获嘉奖。成绩的背后总会有着辛酸的故事:2016年,身怀有孕的她,在原来的纪检组长已调,新的纪检组长又没有到的位情况下,一个人面对区纪委、市院年底考核应开展的80多项任务、各级各部门的临时性工作,已经够忙了,殊不知,繁杂的“两学一做”党建材料又眷顾了她!她没有退缩!而是选择了担当。怀着宝宝加班已成了常态,院里许多贴心的姐妹看着她拖着笨重而又疲惫的身子努力加班的时候,都很关切的说:“春艳儿,你就休息会儿吧,别累着宝宝了”,一直很坚强的她总是笑着回答:我身体还有点好,宝宝没事儿的。可是,又有谁知道,有多少次因身体透支,累倒在办公室里,却没有因此而请一天假,也从来没有在领导面前叫一声“苦”,其实她多想好好休息啊!可是,事儿摆在那里,不做行吗?有时就默默地安慰自己:这样也好,就当给宝宝做胎教了。她就是这样一个认真勤恳、忘我工作的女干警。

  2.以严为标,显公正之心。

  监察工作是一项容易得罪人的事。但她“宁愿听到同志们的骂声,也不愿听到同志们的哭声”。督察通报后,面对有些同事的质疑、不理解、甚至责骂,有时她会觉得很委屈,但是她不曾因此就降低原则标准,因为她深知,坚持原则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干警。在司法体制改革、在对检察机关办案要求越来越严的当下,正是因为敢于监督、敢于坚持原则,确保了我院三年来年无一干警违法违纪情况的发生。

  3.以俭为荣,显廉洁之心。

  她可谓是一朵“莲花”,出污泥而不染。于己,“廉”字当头,生活上,简单而清淡;穿着上,淡雅而脱俗;于人,从不“伸手”;于子,“俭”行带头,时时以充满正能量的自己感染着身边的人。

  4.以善为美,显为民之心。

  心系老百姓的她,是老百姓的“暖心人”。为了尽量帮助贫困群众得实惠,除了协助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外,还不耻下问,从多方捕捉扶贫信息。针对今年在城区租住房子人员可享受租房补贴的政策,对的租房精准护贫户和身边贫困群众及时进行了政策宣传,耐心解说,指点迷津。

 她的公公婆婆住在海拨1000多米的大山里--猪石头林场,那里地广人稀,没有通班车,因地理条件差,村里年青人都出去打工了,留下的全部是老弱病残的邻里乡亲。她利用每次回家看望公婆的机会,上门免费为他们理发,从来没有嫌弃他们脏,一剪就是四五个头发。老人们都说:“我们老啦,走到温塘剪个头发走不动啦,你方便了我们,就少收点钱哟。”她总是玩笑地说:“只要你们不嫌弃我技术差,我哪儿要你们的钱哈。”每次剪完头发回来,心里总是满满的开心!

  她是爱的使者,在她的身上保持着女性特有的善良、柔和。她坚信“赠人玫瑰,手留余香”。2015年夏天,得知永顺县一个极其偏远山村里有个12岁的女孩,父亲去世,母亲瘫痪,还有一个8岁的弟弟,靠给别人耕田、挖野菜糊口,常常吃不饱、穿不暖,如此艰难的生活触动了她,立刻在朋友圈里邀约,第二天,与20多名好心人一同翻山越岭找到了该女孩的家,给她们送去了钱、米、粮、油、衣物、书籍,还有弟弟梦寐以求的砣螺玩具,并且每年定期坚持去看望他们。用真爱点亮了姐弟俩向往美好生活的心灯。

  她的美,虽没有惊涛骇浪的震撼,却有一颗似水芳心;虽没有牡丹花的艳丽,却有着莲花般的静美,在平凡中默默绽放……

♦ 阅读上一篇

♦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