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1日,区纪委派驻农业农村工作局纪检组召开会议,宣布区纪委对邓昌雄的处分决定,区林业局党支部所有党员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派驻纪检组组长首先宣读了《关于给予邓昌雄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和《关于给予邓昌雄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指出邓昌雄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收受礼金不按规定登记上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且数额巨大,其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邓昌雄的违纪行为在全区引起强烈震动,令人痛心,发人深思。
同时,派驻纪检组组长强调:一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从中吸取教训,以身边人、身边事为反面教材,时刻警醒自己。二要摆正心态,摆正位置,遵纪守法,防微杜渐。
区林业局主要负责人表示,坚决拥护区纪委对邓昌雄问题的处分决定,局党组一定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做到警钟长鸣,闻警自省。一是在工作上、生活上自觉遵守廉洁纪律,特别是年关将近,更要抵制各种不良作风。二是全体干部职工要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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