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陵源区纪委对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中湖乡青龙垭村党支部书记赵明生截留挪用项目资金问题。2014年,赵明生任原印家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采取不入账的方法,将核桃基地项目建设节余款4.266万元截留,用于村务开支。2017年12月11日,中湖乡纪委给予赵明生党内警告处分。
2.中湖乡鱼泉峪村党支部书记周怀富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周怀富任党支部书记期间,先后两次为杨少先(另案已处理)返还科技推广费8.5万元,其中2012年返还4万元,2014年返还4.5万元。2017年12月11日,中湖乡纪委给予周怀富党内警告处分。
3.协合乡插旗峪居委会党支部副书记、主任李宏虚报冒领专项资金问题。2016年,李宏任原抗金岩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以2015年实施的260亩楠竹低改项目向区财政局报账,取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13.61万元,其中虚报冒领4.11万元,用于村务开支。2017年12月14日,协合乡纪委给予李宏党内警告处分。
4.索溪峪街道办事处白虎堂居委会党支部书记胡顺初违反群众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胡顺初任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群众纪律,2013年,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直接安排其妻施某某为街道临聘的保洁员,2016年违规为其发放误工补助5000元;违反财经纪律,2016年期间不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报账程序;违反《城乡规划建设法》,2016年在文风白虎一条街违章建房。2017年11月21日,索溪峪街道党工委给予胡顺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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