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桑植县召开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大会,会议开到村级,全县42名处级干部、108个县直单位“一把手”、23个乡镇班子成员、299个村(居)主干共计2000余人参会。这是桑植县纪委监委以“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牢记职责使命,坚持问题导向,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推进脱贫攻坚领域精准监督执纪问责的一个缩影。
创新监督方式,深挖问题线索
开展专项督查。运用日常督促、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派出扶贫领域工作督查组,由处级领导带队明察、纪委班子带队暗访,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检查,就脱贫攻坚违纪违规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督查。
领导包案下访。建立信访直通车,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系全县23个乡镇,9个派驻纪检组,牵头包疑难复杂案件,利用清明假期纷纷下乡,走村入户、直面群众,把接访平台直接送到田间地头,对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大排查”,摸排出问题线索26个,转立案5个。
拓宽监督渠道。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督”大数据平台,重点围绕民生、项目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后台数据比对分析,前台晒、后台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通过后台数据比对,发现问题线索 102个,正在核查48个,转立案9个。
形成监督合力。加强与财政、审计、税务、扶贫、涉农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合监督检查、资源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移交等机制。严格落实问题线索归口受理、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登记台账,统筹调度、督促办理、及时回复。
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精准执纪
聚焦热点难点。紧紧盯住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扭住贫困对象识别认定、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等重点领域和环节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等突出现象,坚持从严执纪,凡是敢动扶贫资金、困难群众“救命钱”,一查到底、严格追究。
重点挂牌督办。县纪委以全县124个贫困村为重点,每年筛选1至2批重点问题线索,集中向乡镇纪委挂牌交办,对乡镇纪委已经了结但信访举报不断、甚至群体上访的突出问题,媒体曝光、网络炒作等影响较大的问题,乡镇纪委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敷衍塞责的典型问题由县纪委监委提级办理、直查快办,已提级办理11起,立案4人,组织处理25人。
运用“四种形态”。对脱贫攻坚中,工作作风不实、敷衍塞责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批评、通报曝光,确保见人见事、体现严管厚爱;对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及时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充分发挥警示纠偏作用;对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等严重违纪行为,及时给予党纪重处分,让破纪者止步于破法之前。对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贪污腐败、行贿受贿等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坚决严肃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形成强烈震慑。
完善制度体系,推进标本兼治
建立排名通报制度。加大分析研判力度,在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建立专门工作统计系统,将全县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查处情况逐项进行统计分析研判,每月对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就问题线索、案件查办、典型案例等上报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连续三个月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约谈。
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延伸基层监督触角,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做好村(居)务公开工作,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村民理财小组监督作用,完善村账乡管、集体“三资”管理等制度。督促职能部门围绕惠民资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三资”监管等领域和环节,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科学实用的规章制度。
落实问责追责制度。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列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季度点评、年度考核及绩效考核专项指标。对扶贫领域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对该整治而没有整治、该问责而没有问责的,坚决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2018年一季度,桑植县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5起、同比增长51.3%。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7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44人次,占60.3%;第二、第三种形态28人次,占38.4%;第四种形态1人次,占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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