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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心中贼”,铸“金刚不坏身”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吴奎颉 编辑:张交通 2018-12-05 16:55:18
 

  据2018年11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日前,原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师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李师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私欲膨胀,把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李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纵观近几年公布的案例,一个个贪官的落马,让我们不禁在盛赞党纪法规严厉严明之余,也感叹贪欲之念难断其根。

  “过如秋草芟难尽,学似春冰积不高。”内心蛰伏的贪欲,蠢蠢欲动、挥之不去,的确难以根除,而思想建设、道德素质的提高,非日积月累,难奏寸功。从曾经的国土资源“执法卫士”蜕变成非法采矿行为的“保护伞”;从曾经的执法为民到如今的”执法”为己、公权私用,李师的堕落蜕变轨迹向世人昭示:不忘初心的前路并非坦途,心中的贪欲不除,必会步入歧途,乃至噬脐莫及。

  内心的贪欲,古人形象地称之为“心中贼”:“心中贼,横行于方寸之间,违背天理,肆虐人情,可谓人心的祸害。”为“心中贼”所祸害的李师之流,并不鲜见。“心中贼” 伏藏隐匿,潜而未发,一旦肆虐横行,理想信念轰然坍塌,纪律底线必然崩断,曾经的诤诤誓言、初心使命,势必烟消云散,终不免陷入不归之途,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

  李师的案例,真实深刻地反映了当下部分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精神缺“钙”,价值观迷失,构筑的拒腐思想防线碰之即脆、触之即溃,他们经不起大浪淘沙的检验,难以担负时代赋予的重任。这也更凸显了“心中贼”之于党和国家的巨大危害,事实证明:遏贪欲之念,已刻不容缓;破心中之“贼”,当势在必行!

  破“心中贼”,时刻慎微防萌是前提。“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千万不能小觑贪欲的苗头,一旦忽视放任,任由肆虐,必将滔天燎原,其势难遏。“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党员干部应随时绷警惕之弦,驭贪欲之辔,方可坦荡从容、行稳致远。

  破“心中贼”,把牢纪律底线是关键。底线是是非善恶的分水岭、真伪忠奸的分界线。党员干部要对党纪法规有敬畏之心,严守政治纪律“生命线”,不触廉洁纪律“高压线”,管紧生活纪律“交际线”,让纪律的底线约束自己,慎其言行,守其分际,把牢底线,以意志的坚定捍卫对党的忠诚,践履初心、躬行使命。

  破“心中贼”,坚守信仰“高地”是根本。贪欲作祟,究其原因,根子还是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发生了动摇,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这个“总开关”出现了松动,共产党人要把崇高的理想信念作为维护原则的“定海神针”、驱除意识迷雾的皓皓明月,始终坚守信仰“高地”,任凭风吹雨打,我自岿然不动。

  “不能胜寸心,安能胜苍穹!”破除驱之难尽“心中贼”,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要以必胜的信念和坚定的毅力,打一场任重而道远的“持久战”,学思践悟、励志克己,滴水穿石、久久为功,唯如此,方能练就拒腐防变之功,塑造“金刚不坏之身”,这既是锤炼高尚品德、涵养价值理念的内在要求,也是广大党员干部砥砺奋进、奉献终身的必由之路!(慈利县住建局吴奎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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