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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高”不是为所欲为的“护身符”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周俏丽 编辑:谢航 2020-03-03 16:18:49
 

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江苏游子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原主任杨纪鹏,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五万元的警示案例,发人深省。

梳理相关报道和其堕落轨迹可以清晰看到,居功自傲的洋洋得意几乎贯穿了他为所欲为的贪腐路。从2009年杨纪鹏负责游子山等国家森林公园和旅游景区的开发和建设工作,到2011年游子山森林公园被正式评为国家森林公园,作为“拓荒者”和“带头人”的杨纪鹏对此非常得意,认为自己“功劳大”,把“不可能的事变成了可能”,于是妄想得到更多回报……在案发被留置后,杨纪鹏也一度不如实交代所有问题,甚至以“功臣”自居,他说:“尽管我犯下了错误,请组织上念在我在游子山工作十年的分上,给予我宽大处理。”

作为党培养多年的领导干部,之所以会说出这样的话,归根结底还是私心杂念在作祟,是贪欲膨胀结出的“果”。从披露的一些领导干部腐败案件来看,有些干部取得一点成绩就躺在“功劳簿”上“唱高调”,以功臣自居,向组织伸手要这要那,稍不遂意就牢骚满腹、怨天尤人。更有甚者,自以为作出的成绩没有得到应有回报,便思想偏离、私欲膨胀,盘算个人的“小九九”,直至伸出贪赃枉法的“黑手”。这些表现,不仅是对功劳的扭曲,更是大错特错的逻辑。到头来只会如杨纪鹏一样,在不归路上越走越远,最终被钉在耻辱柱上。

取得成绩固然可喜,但任何功劳与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党和人民,因为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党员干部仅仅是其中的一颗“螺丝钉”,努力与付出都是应尽的责任。所谓在其位、谋其政,在其职、尽其责,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本分。干出成绩、作出贡献更是应尽的职责,也是不辜负党和人民群众信赖的体现,但这并不是你擅用职权任性妄为的理由。

实践证明,忘记从政初心,丢了为官本分,难免要出事。身为党的干部、人民的勤务员,本分就是无怨无悔地为国家打工、为百姓操劳。岂能因为我们为党和人民干了一点事,就伸手要钱,就目空一切、利令智昏,不把党纪国法放在眼里?

提起霍光,多少了解点汉朝历史的人都知道,他是汉武帝临死之前挑选的首席顾命大臣。等到汉武帝驾崩,8岁的汉昭帝刘弗陵登基,霍光得以辅政。辅政后的霍光积极稳定政治秩序,大力发展经济,让大汉朝一时民殷国富,社会安定。有学者甚至评价说,西汉历史上的“昭、宣中兴”,霍光至少有一半的功劳。可就是这么个对朝廷和百姓都有过功劳的人,晚年却栽在了贪腐的问题上,最终导致整个家族被满门抄斩。

功是功,过是过,功劳再大也无法功过相抵,无法成为贪腐的“遮羞布”和“护身符”。任何人在党纪国法面前都是平等的,不论其地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都没有超越党纪国法的特权。不会因其有政绩就能免除违纪违法的处罚,也不会因其功劳大就可以成为违法乱纪的“例外者”。任何人都不能恃功而任性行使权力,只要违纪违法,都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因此,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不仅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还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始终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有责任担当干事创业的热情,“有功不居功,居功不自傲”,永葆清廉本色,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桑植县河口乡纪委周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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