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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动员】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市委巡察办 编辑:谢航 2020-05-15 09:02:04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5月1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田杰胜主持召开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曾癸银的见面沟通会,会议传达了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会上,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田敏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讲话,田杰胜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曾癸银主持巡察进驻动员会并作表态讲话。

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全显煌及有关同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出席会议,机关处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列席会议。

田杰胜强调,市委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开展巡察,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的高度重视,是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各项工作的全面体检和有力促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主动接受巡察、自觉接受检查、诚恳接受监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协调,积极配合巡察组做好各项工作;要自觉接受监督,敢于接受监督,切实把配合巡察工作开展作为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要坚持对党忠诚老实,如实放映问题情况,支持巡察组深入了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整改、促进工作;要突出抓好巡察整改,体现市人大机关干部的责任担当,勇于担当敢负责,对照检视抓整改;要积极行使党章赋予的权利,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加务实的举措、更加严格的纪律,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在工作中,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张家界落地见效。

田敏指出,市委决定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开展巡察,既是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也是市委交给市委巡察组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的共同政治任务,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机关党组成员特别是党组书记要带头增强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意识,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带头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带头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要正确对待、坚决支持巡察工作,把巡察作为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和党性教育、思想洗礼的过程,通过开展巡察切实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要认真落实《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加强协作配合,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全面保障;要全力支持巡察信访渠道畅通。及时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和党内文件公布巡察工作的任务安排和巡察组联系方式,及时制定信访应急预案,密切关注网络舆情;要加强对巡察组的工作监督,营造良好监督氛围,确保巡察任务顺利完成,使巡察工作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曾癸银表示,巡察工作对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更加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正视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机关党组成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不断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高度集中精力,加强向巡察组汇报沟通联系工作,认真落实巡察组各项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巡察组后勤保障工作;要虚心接受巡察发现和提出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及时抓好整改落实,研究制定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反弹,确保巡察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据悉,市委巡察组将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40天。巡察期间(5月8日—6月19日)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7774498003,邮政信箱:张家界市第113号信箱,电子邮箱:17774498003@163.com。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人大机关党组成员、市人大机关各委室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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