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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的“德”与“能”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张德滔 编辑:谢航 2021-12-06 17:30:35
 

近日,我参加了由永定区纪委监委举办的“永定区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作为一名入职不久的纪检监察干部,经过此次培训,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使自己在业务知识上也多了一分收获。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多个场合强调 选拔任用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明确提出“什么样的人该用,什么样的人不重用,都要把德放在首位”,习总书记的发言和观点,凸显了“德”的重要性。2021年是换届选举的一年,有村(社区)两委换届,有乡镇(街道)班子换届,还有党代会、人代会,每次在会前,基本上都会先给与会人员安排一场廉政教育的视频课,通过视频教育可以看到,很多能干事干成事的领导干部,在其为官之初,都能做到兢兢业业,造福一方,推动地方事业和经济的发展,但总是在拥有了一定的地位和权力之后,逐渐迷失了自我,背离了初心,也没有了责任担当。这些前后的反差常常也给我带来困惑,会感叹可惜了这干事的能力,同时也会反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这些人都不能自始至终的坚持做最初做的那些正确的事情呢?”。现在我也不能很好的解答这个反问,但我始终还是认为和坚持这样的一个观点:身为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有干事办案的能力,更要有“德”有“信仰”。

有能力的纪检监察干部可以为推动组织清正廉洁建设破解很多的关键难题,但就像权力是把“双刃剑”一样,能力也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干部的德性不佳、信仰不坚,就会让原本可以造福社会的能力渐变成为对组织阳奉阴违、对社会漠不关心的负能力,古语有云“德不配位,必有灾殃”,正是强调了德性的重要性。日常生活中,聊起“德”这个话题时,我们更多的会联想到这个人平时的为人处世印象,侧重点会放在对待家人朋友、老幼病残等的态度和选择,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我认为“德”的首要含义就是涉及到政治信仰坚不坚定的问题,回到上面的那个问题,很多领导干部在长期的工作中会逐渐迷失甚至堕落,就是在政治信仰上跑题甚至于“南辕北辙”,忘记了初心使命,抛弃了责任担当,背离了群众路线。没有“德”的干部,就像是“空中楼阁”“无本之木”,迟早要要倒塌、枯萎;没有“德”的涵养,迟早是要露出马脚,真“相”大白。

那么,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如何才能一直朝着正确的方向并做正确的事情呢?我认为,简单概括就是两句话、十个字——“联上而系下,知心又力行”。拆解开来,有以下四层意思,一是“联上”,就是要和上级特别是党中央保持联系,显著的特征就是要坚持“两个维护”,始终向党中央看齐,做到令行禁止,有令则行;二是“系下”,中国共产党是从人民群众队伍中走出来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言论,是我党执政兴国的一面镜子,党员干部要切实真实密切联系群众,就像习近平总书记说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只有将自身投入到人民群众期盼的事业当中,才能不偏离方向,才能扎下根来,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持政治信仰不被腐蚀;三是“知心”,不管走到哪里、身份地位怎么变化,始终不能忘记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并且要不断接受学习,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头脑,做到常新常学、常学常新、不忘初心;四是“力行”,人的被腐蚀,大多不是出在“知”的问题上,而是明知“不行”、行之不力,做人做事,常打折扣。那么“行”的准则是什么,那就是党中央许不许、人民群众需不需;“力行”的方法呢,不行表面文章,不搞投机取巧,不做政绩工程,不靠文山会海,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关注社会民生,在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上做实功夫,不朝令夕改,不乱“修”(制定政策)乱“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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