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明纪律规矩,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永定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原副站长兼出纳龙彪挪用涉农资金问题。2020年1月至2023年5月,龙彪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提取单位备用金和转账等形式挪用农业项目资金和工作经费共计167.17万元,用于网络赌博和其他开支。2023年5月,龙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武陵源区索溪峪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工作人员邓光华等人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行为监管流于形式、失职失责问题。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邓光华以及控违治违队队长朱圣军、控违治违队副队长邓昌龙、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李书杰等人审核不严、监管不力,导致辖区村民邓某某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2022年12月,邓光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圣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邓昌龙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李书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慈利县江垭镇大坝村原党总支部书记任小萍等人长期“挂账”消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017年上半年至2020年底,任小萍与大坝村原党总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先正,原党总支部委员、报账员唐勇,以开展村务工作为由,采取“挂账”的方式,在餐馆开餐和商行购买烟酒等消费共计28.45万元,3人对各自经手的消费不能说清具体事由。2023年3月,任小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李先正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唐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慈利县委办原驻老棚村建设扶贫工作组组长朱付国、组员向小平等人非法占有村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4月至2015年2月,朱付国、向小平在驻广福桥镇老棚村开展建设扶贫工作期间,与时任村党支部书记谢光全、支村两委委员兼报账员谢泽民共同采取虚列(增)支出方式,从村账多次套取资金共计145.420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该村有关工程建设费用等;朱付国、向小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非法占有村集体资金10万元。谢光全、谢泽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7月,朱付国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向小平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谢光全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谢泽民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
桑植县凉水口镇罗峪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肖绍平等人套取资金用于违规接待问题。2019年4月至2022年1月期间,肖绍平安排村委会文书杨顺以虚增工程量、虚列打字复印费和保洁员工资等名义多次套取资金共计28.33万元,用于违规接待和其它村务开支。2023年5月,肖绍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5起典型案例,有的“监守自盗”、挪用公款,把公权力当“提款机”;有的罔顾群众利益,挖空心思套取、挥霍村集体资金;有的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审核监管流于形式。这些问题都发生在群众身边,啃食了群众在乡村振兴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与形象,必须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以上案例也反映出我市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领域、有的环节还较为突出,需要持续发力开展专项整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扛牢政治责任,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实见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为主抓手,坚决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铁的纪律、严的举措、实的作风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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