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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不断健全严管体系 高标准严要求锻造铁军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谢航 2024-05-28 17:15:15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唐方军

湖南省沅江市纪委监委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图为该市琼湖街道纪工委干部与村级纪检员学习交流。盛拥军 摄

湖南省永州市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执纪执法工作集体研究制度的执行与落实,图为该市纪检监察干部对有关工作方案进行集体研究。刘桂芳 摄

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肩负特殊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任务,必须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湖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不断健全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对纪检监察权的制约和监督,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

不久前,湖南省益阳市纪委监委组织对6个专案组、2个巡察组、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6个市管高校和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督查组对照负面清单等要求,重点围绕工作日是否违规饮酒、专案组组长是否落实主体责任、是否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等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管理不严、制度学习不熟悉、纪律要求不上心等履职风险点和监督管理薄弱点,立行立改、深入整改。今年以来,益阳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相关专项监督检查3次,检查人数720人次,发现问题4个。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湖南省纪委监委不断健全完善领导体制、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和严管严治常态长效机制,推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全面从严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管人管事管权的制度笼子进一步扎紧织密。

“书记专题会议如何发挥领导指导作用?哪些事项需要集体决策?哪些事项需要向上一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如何履行请示报告程序?”针对这些重大问题强化制度保障,推动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既是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统一领导的重要内容。

湖南制定《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专题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省纪委监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市州纪委监委向省纪委监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省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向省纪委监委机关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关于巡视巡察发现需上级解决的重大事项逐级呈报的办法》等系列制度规范,出台呈报监督执纪执法事项请示报告件办理、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外出报批报备、综合文稿呈批等办法,不断细化完善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领导的具体举措。

“我们对下级纪委监委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重要事项工作程序予以规范。”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对这些重要事项,下级纪委监委在报告同级党委的同时要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不能先向同级党委报告,待同级党委审批后再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对需要报上级纪委监委后决定的事项,要及时向上一级纪委监委报告并经上级批准后再办理。通过对重要事项报告分类明确归口责任部门,统一规范文本模板,明确办理时限等,有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湖南省纪委监委还建立完善上级纪委监委派员参加下一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制定省市两级纪委监委协同办理留置案件工作办法、派驻机构考核办法、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程序规定等相关制度,强化党对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

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推动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要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查、从政治上审,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相统一、执纪与执法相贯通、配合与制约相结合,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近日,湖南召开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总结会暨相关规范性文件解读宣讲会,强调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不断强化案件质量“生命线”和“共同体”意识。

2023年,省纪委监委以“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执纪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制定省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通过在审查调查组设置专职证据审核员、填写案件质量自评表等,压紧压实办案部门案件质量主体责任;制定提前介入审理工作办法,完善程序规定和操作规范,实现内部办案力量充分有效协同,为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查办提供有力保障,从源头上抓好案件质量。

纪检监察权是“治权之权”,一旦失控或滥用,将对党和国家事业造成极大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强化对纪检监察权的监督制约。

湖南省纪委监委把专项整治作为规范执纪执法权力运行的有力抓手,在按要求开展压件不查、违规办案行为、案件质量问题等7项专项整治基础上,自主开展了6项专项整治,推动抓到底、改到位、治到根。

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重大疑难线索研判、办案工作流程规范、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涉案财物管理、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等方面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审核把关,确保监督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

“这名干部目前只有涉嫌违纪的重大线索,大家思考研判一下,该如何处置?”近日,怀化市纪委监委召开重大疑难问题线索专题会议,对上级机关交办的一起问题线索进行集体研判。研判会后,该市纪委监委经过调查,陆续掌握了被反映人涉嫌违法犯罪的证据,果断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怀化先后出台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问题线索)专题会议、监督执纪执法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暂行办法等制度10余项,2023年6月以来,讨论研究疑难问题线索、重大疑难案件70余件(起),采取留置措施25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

永州市纪委监委系统梳理线索处置、谈话、调取等26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审批流程及权限;制定业务手册、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机关问题线索管理、涉案财物和涉案人员处置等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探索推出乡镇纪检监察业务手册及各类文书范本,有效破解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办案程序不严格、审查调查措施使用不规范、文书格式不统一等实践难题。

“党纪处分作出及执行流程规定为我们办案提供了全过程指引,对照流程办案效率更高,底气更足。”湘潭市雨湖区一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说。该区纪委监委对原有的35项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巡视巡察问题线索办理办法、乡镇(街道)纪(工)委党纪处分作出及执行流程规定等13项制度,推动线索办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审理等业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健全严管严治常态长效机制,强化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接受最严格的监督与约束。我们健全严管严治常态长效机制,不断擦亮队伍清正廉洁底色。”湖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湖南省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出台从严从实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约束和监督的负面清单,对网络行为“十条禁令”、严禁违规饮酒规定等执行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2023年以来,全省共抽查9轮4.6万余人次,发现问题50余起,立案查处14人。

省纪委监委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临时党支部建设、轮岗交流、严把干部入口关、干部家访、关心关爱干部、借用人员管理等多项制度,出台严禁与私营企业主不当交往、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等禁令,全省共制定修订制度3044项,其中省纪委监委机关和省委巡视机构52项,派驻机构115项。

该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临时党支部管理方面,出台加强办案点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教育的十二条措施,要求各专案组临时党支部每月确定一个专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各综合、内审、外调等党小组每周至少固定2小时集中自学。在从严管理调用借用人员方面,制定加强调用借用办案人员教育管理监督的7项工作措施,强调把好调用源头、加强岗前培训、严格日常监管等要求,规范调用人员参与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工作。

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实际,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全面从严管理机制,把严管严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衡阳县纪委监委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监督责任、监督重点、监督方式、责任追究等,2023年以来开展突击检查11次,开展“负面清单”执行情况谈心谈话55人次,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督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我们将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持续加强内部监督,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湖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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