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下午,张家界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了一场“三严三实”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彭程给全院干警上了题为《聚焦主业,努力抓好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廉政党课,机关在家的全体领导干部参加了学习。
彭程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思想感触,从“两个责任”的含义、如何落实“两个责任”、如何正确对待纪检监察工作以及怎样抓好作风建设等方面,深刻阐述了当今形势下落实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他指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仅是党组、“一把手”的责任,也是党组班子成员、其他院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它是链条式、传导式的责任;“监督责任”是纪检组监察室的责任,可概括为“监督执纪问责,教育预防惩处”12字方针。
彭程强调,落实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认真贯彻省委、省高院、市委相继出台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实施意见)》,坚持“四个从严”,即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着力抓“三小三早”,即抓小职务、小倾向、小问题,抓早预防、早发现、早查处,朝着干警“不出队、不掉队”的目标努力奋斗。
彭程要求,全市法院干警要正确理解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力争做到“三不”:对常态化的监督执纪工作要“不厌烦”,对开展的各项活动要大力支持;对“有举必查”的案件要“不抵触”,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调查;对具体办理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要“不结怨”,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要理解。
彭程根据《最高院关于对法院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总第五期)、市廉政领导小组办《2015年“五一”期间“四风”问题专项督查情况通报》、《关于万某、杨某等人违规操办寿宴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并结合全市法院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足,给两级法院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希望全市法院要高度重视作风建设,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继续抓好上下班纪律、庭审纪律、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八小时之外等工作,促进法院队伍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会上,彭程还对“关于对党政机关及国家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开展专项清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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