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市林业系统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林业局局由局长陈光明、常务副局长张建国、纪检组长全民政分别带队先后于8月26日、8月31日、9月1-2日、9月6-7日深入到全市4个区(县)对14个林业站和4个林业检查站的工作作风和纪律、依法行政进行了暗访,对森林抚育、退耕还林、公益林补偿和石漠化治理等林业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通过暗访和督查,发现部分单位工作纪律松懈、缺少工作人员去向牌且去向标识不规范;个别林业检查站执法人员没有按规定着装和配带标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林业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林业项目实施的要求执行,有的地方对项目情况不知晓,林业项目实施资料档案不齐全,一部分林业站站长在一个站任站长时间比较长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市林业局暗访督查组约谈了区县林业局相关的局领导,并向全市发出《关于对基层林业站和林业检查站暗访和调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区县林业局:一是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新常态意识,对作风建设做到力度不减,常抓不懈,继续加大明察暗访的力度,全力推动林业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从根本上好转。二是加强基层林业站和林业检查站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法律水平、廉政意识等方面学习,认真开展好警示教育,切实抓好基层林业站和林业检查站工作人员的监管,特别对在一个地方任站长时间较长,要采取轮岗、异地交流等手段,以防患腐败行为的发生。三是各区县林业局要对近3年来涉及群众利益的林业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限期对自查发现问题进行自纠和完善、整改。市林业局将组成一个林业项目实施情况督查组深入到每个区(县)进行抽查,对每个区(县)重点解剖1-2基层乡(镇),调查林业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四是建立和完善林业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好林业项目建设的责任终身追究机制。五是加大“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查办力度,做到责任人没有得到应有处理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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