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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能对犯错误的干部“宅心仁厚”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张交通 2015-12-08 08:04:08
 

近日,中纪委网站刊文表示,干部出问题,组织有责任。党组织对干部平时加强管理,干部就会少犯一些错误;党内关系庸俗化,搞一团和气,看起来是“宅心仁厚”,实际上是对干部不负责任,是害了干部。(综合《解放报》、《新闻晨报》、《南方周末》等)
    对犯错误的干部“宅心仁厚”是执纪不严、执纪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具体体现。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有的组织对于犯错误的同志偏重于“保护”、偏重于“关爱”,片面地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该给予重处分,只给了轻处分,应该给予纪律处分的不作纪律处分,究其实质是治党不严的体现。

    对犯错误的干部“宅心仁厚”将是对干部犯错误的的纵勇。现实中,有少数干部犯了错误以后,有的领导、有些组织不把他们犯错误当回事,有的甚至采取“保护”或者异地为官等措施,致使有些少数犯错误同志自认为犯点错误无关紧要,会有领导替他说话替他挡住,导致在错误的道路上,越陷越远胆子越来越大。笔者在从事审理工作的时候就遇到少数人在短短的二三年、三四年时间因连续犯同样的错误,连续受到处分,并且一次比一次错误性质更严重,受处分的档次也更高,极少数甚至被“双开”。这就说明对犯错误的同志实施“宅心仁厚”是密不可分的。

    对犯错误的同志“宅心仁厚”,就起不到教育挽救之目的。我们党历来对犯错误的同志实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所谓“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其本意就是对犯错误的同志必须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对犯错误的同志,该给予何种处分必须给予恰如其分的处分。处分的目的三方面,就是对以前所犯错误必须进行处理,它既可以使犯错误的同志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同时又教育犯错误的当事人及其他同志,这是一种挽救。

    对犯错误的同志“宅心仁厚”,其实质是对干部一种放纵,是害了干部。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现实中,有少数干部不能深刻理解,“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农村里有句话:“作贼从偷瓜起”。我们有少数干部错误地认为犯点小错误不打紧,其实有不少大贪官就是从小错误开始,到后来不可收拾,所以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对犯错误要做到及时提醒、及时教育、及时处理,只有这样才是爱护干部、教育干部,否则就是害了干部。

    对犯错误的干部“宅心仁厚”实质上是体现党内关系极不正常的一种表现。我们党曾在一段时期内,少数地方所出现的将“批评与自我批评”变为“表扬与自我表扬”,“理论联系实际”变为“理论实惠”,“密切联系群众”变为“密切领导”,至今这些错误观点未完全肃清,少数地方党组织把我们党内关系搞得极为庸俗,好人主义作崇,你好我好大家好,凡事随声呼和,不讲原则,不讲党性,这是极端危害的也是少数地方党组织对犯错误干部“宅心仁厚”的思想根源,是必须扭转的。(武冈市纪委周晓龙  吕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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