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各大网络媒体竞相刊登湖南省临湘市领导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严肃追责的报道,在令人拍手称快的同时,相信每一位领导干部的心中都会掠过一阵阵惊悸。以往事情没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或身边,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老好人,或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今天发生的事件让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真正感觉到了无形的责任和压力,手心、额头、后背不禁渗出阵阵汗渍。
回头看看,在我们身边,的确有的党委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分内之事,为了迎接检查,只开个会、讲个话就认为万事大吉了;有的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放任一些党员干部滑向腐败深渊;有的领导只表态、不行动,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带头搞腐败。
有权必须有责,权利要和自身背负的责任对等。要防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流于形式,防止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就必须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找出问题出发点,并对每一个问题分清党委负哪些责任、纪委负哪些责任、有关部门负哪些责任,同时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一旦发现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都必须严格追究,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及时通报,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慑力和社会公信力,让追责成为戴在全体党员干部头上的一道“紧箍咒”,只有各级党委、纪委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有效遏制腐败的蔓延势头,才能真正取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澧县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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