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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和惩治:一个都不能少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张交通 2015-12-28 15:25:56
 

  今天,全国第二届“腐败预防与惩治”高峰论坛暨协同创新推进会在长沙召开,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多所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齐聚湘江之滨,就腐败产生的根源、建立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新机制等话题,进行深入探讨。

  腐败究竟是如何产生的?长沙市纪委预防腐败室主任项武爱认为,腐败现象就是“权力+”,当人有了一点权力之后,加上不可抑制的欲望,如果缺乏必要的监管,就会形成腐败。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认为,反腐,预防和惩治都很重要。一方面要加强惩治力度,另一方面要把预防工作进一步跟上去。“可以说,在反腐行动中,预防和惩治‘一个都不能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王敏远认为,在反腐的过程中,惩治非常重要,尤其是在腐败很严重的情况下,惩治是第一位的预防,是最大的预防。因为如果腐败的成本很低,成功率很高,腐败被揭露和查处的比例很低,那就会激励更多的人铤而走险。

  “同时,腐败领域要有领域划分,政界、学界要有自己的本质立场。”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杜钢建认为,政界专家在体制内,熟悉情况,可以根据现实状况制定对策;而学界专家则要有理论超前的研究,或制度设计的研究。

  峰会还就腐败预防与惩治的协同创新中心章程草案进行了讨论,对如何以机制体制创新为突破口、以资源整合为重点,全力打造集学术创新体、高端智库、人才培养基地于一身的国家级特色新型智库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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