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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两个责任”当做到“三硬”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王艳 编辑:张交通 2015-12-24 09:56:09
 

  11月30日,三湘风纪网以《落实“两个责任”不力 临湘市委书记市纪委原书记被追责》为题,通报了临湘市委书记黄俊钧同志和临湘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杨林彬同志,因该市今年9月至10月相继发生的3名市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追责的违纪问题。笔者为省纪委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动真格”点“赞”。结合基层实际,笔者认为,在基层要做到真正落实“两个责任”,须做到“三硬”。

  首先是对“两个责任”的理解要“硬”。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当对自身所肩负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理解要“硬”,要彻底理解清楚,详细领会得当。主体责任该具体怎样细化,具体开展哪些工作,党组织负责人心里要有“一本帐”。监督责任该担当哪些责任,该怎样摆正自身位置,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心里要“一清二白”。当地纪委监察局要组织党组织负责人与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理解“两个责任”的情况进行闭卷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要有“硬”措施。

  其次是对“两个责任”的执行要“硬”。基层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具体该由单位的哪个股室落实,该怎样进行统筹安排,该如何正确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党组织负责人应有具体的安排部署,而不应“一箩筐”全部“倒”给纪检监察组织,使主体责任的落实流于形式。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在上级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对如何正确协调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如何正确履行监督责任作深入思考,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当地纪委监察局要定期对基层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落实“两个责任”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执行不到位的要及时开展约谈,不执行或没有举措的要追究责任。

  第三是对“两个责任”的追责要“硬”。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擅于发现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对落实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要一级一级严肃追责,要及时上报当地纪委监察局,并对追责的案件进行通报曝光,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当地纪委监察局要将“两个责任”的追责情况纳入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要用“硬”的手段和措施“倒逼”“两个责任”落实。(桃江县纪委宣教室 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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