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地方,吃拿卡要没有了,但变相的刁难出现了;“人情”和“面子”的干扰少了,但不作为现象突出了;一些领导干部嘴上喊得响了,却迟迟不见行动。凡此种种,直接损害了群众的获得感,也大大削弱了正风反腐带来的正面效应。(2016年人民网消息)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四风”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慵作为、慢作为、不作为,得过且过的“太平官”现象却增多了。他们担心多做多错多担责,干事得罪人惹麻烦,甘当“太平官”“滑头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的甚至当了和尚也不撞钟。履职不尽职,担责不负责。不求过得硬、但求过得去,满足于混日子、守摊子;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处世信条,该讲的话不讲、该表的态不表,遇到棘手的矛盾和问题能推则推、能躲则躲;瞻前顾后、畏首畏尾,等等看看,干干停停。这些人虽然没有贪污受贿、索拿卡要,但是他们占着位置不做事,拿着工资却推三阻四。群众找他们办事,不能办的不办,可以办的也不办或者拖着办,工作中不是讲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而是想着“趋利避害”,综合考虑对自己的风险后“挑着干”,今天推明天,明天拖后天。。。这样的人怎能带动一方经济社会的发展?这样的人怎能真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样的人又怎能真正让组织和群众满意?他们的危害,相对于“索拿卡要、贪污受贿”有过之而无不及。
索拿卡要、贪污受贿者伸手必被捉;为官不为、怠政懒政者更应被问责,因为“为官不为”更是一种严重的腐败。要根治“为官不为”,就要将制度、规矩立起来,将执纪监督问责严起来,严格依照相关的国家法律和党纪政纪,健全制度,加强教育、强化监督,完善科学长效的选人用人机制,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不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老实人吃亏。同时拿出惩戒贪腐的气势,树立无功便是过、不作为就是腐败的观念,对碌碌无为,贻误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者,进行严肃追责,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一案多查”, 除了追究查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从而让“太平官”失去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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