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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不为”是一种“平庸的腐败”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张交通 2016-03-17 09:48:31
 

  近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政府工作还存在不足,有些改革和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少数干部不作为、不会为、乱作为,一些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容忽视。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担当意识,下更大力气解决这些问题,始终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尽心竭力做好政府工作,决不辜负人民重托。”2015年最高检工作报告也提出:“2016年将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可见,为官不为是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大问题,也是党和政府正在着力解决的大问题。对于不作为的官员来说,有必要尽早确立一个基本理念:为官不为者不能为官。

  为官者不能当当堂木偶。清代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讲了这样一则寓言故事:一个官员在阎王面前自称生时为官清廉,所到之处,只饮一杯清水,可以无愧于鬼神。阎王笑道:设官是为了兴利除弊,如果不贪钱就是好官,那么在公堂中设一木偶,连水都不用喝,岂不更胜于你?官员不服,辩解道:我虽无功,但总无过。阎王怒道:你处处只求保全自己,该办的事不办,该断的案不断,岂不是负国负民,无功就是过啊。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习近平同志要求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看一个领导干部,很重要的是看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担当精神。党员干部的责任关乎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建设。当前,改革已进入了“深水区”、“攻坚期”,改革越深入,难度越大,各种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会不断出现,这样那样的体制机制障碍和瓶颈制约将会困扰着我们,党员干部不能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要有敢负责的勇气、敢担当的精神、敢作为的劲头,要敢试敢闯,正确把握和有效化解矛盾和问题。

  明哲保身是一种平庸的腐败,追求的是个人利益。与贪腐官员相比,这种平庸的腐败,损害了群众的利益,阻碍着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破坏的是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形象,其危害更大。从法律角度说,在其位不谋其政,是失职行为,应该依法查处。

  为官者,把本职工作做好,是天经地义的。把今天的事做完,明天的事不得不做,这是工作;把今天的事做完,明天的事还想做,这就是事业。我们应把工作升华为事业,提升自己价值追求的层次和境界,才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无愧于“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神圣职责,无愧于脚下一方水土、无愧于纳税人的供养。(雨花区雨花亭街道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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