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三湘风纪网》一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陆续曝光,一些基层腐败的严重程度和覆盖广度,倍受关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几年来,在“零容忍”反腐态势下,腐败增量得到控制,腐败存量得到压缩,但“雁过拔毛式”腐败依然十分突出,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仍引来诸多抱怨。毫无疑问,彻底解决基层腐败,让人民群众免受腐败之苦,是提高政府公信、人民幸福感的必要前提。
“雁过拔毛”式腐败,扭曲公共资源分配、破坏公平公正秩序、降低公权行为效率,从而影响社会稳定、动摇政权基础、阻碍经济发展,具有严重的负外部性。与那些老百姓只能在电视上看到、动辄家藏亿元现金、烧坏多少台点钞机的“老虎”相比,“苍蝇”们“雁过拔毛式”腐败更加可恶,因为他们“磨刀霍霍”直接挥向老百姓。比如,政府给1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款,经过层层“拔毛”之后,到手只剩6000元,你说这无端“失踪”的4000元对于老百姓们来说,不比大型基建工程被贪掉4000万元更让他们愤慨吗?
乡、村干部,往往都是“雁过拔毛”的重要黑手,手中权力微乎其微,却能控制涉农资金的分配,掌握着为民办事的“印把”。群众要办事,就得给干部一点好处;群众要享受政策,也得向干部略表“贡献”。如此之下,在广大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根基深厚,且形成“潜规则”,就像“牛皮癣”一样,短时难以彻底铲除。
对于这些群众身边的“牛皮癣”,只有给微小权力戴上“紧箍”,不断压缩腐败的滋生空间,方能有效控制。首先,应在“两个责任”落实方面再下功夫。按理说,从中央到地方,要求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已经提出有些日子了,应该得到很好贯彻落实。可在一些基层,仍把相关精神当儿戏,自认为“天高皇帝远”,“我的地盘我做主”,党委对干部的“保护”过度,甚至偏爱,出了事还想办法“捂着”,纪委也喜欢办大案、要案。唯有党委、纪委形成合力,严格认真履职,才能让“两个责任”成为干部言行的“硬杠杠”。
同时,将监督重心进一步下沉。监督工作不能像深海,上面九级风浪,下面却纹丝不动。监督力度的传导不能受阻,上面雷声大,下面雨点小。正是因为监督力量上紧下松,放松了基层监督,变相纵容了“雁过拔毛”式腐败,只有监督到位,为基层干部划下红线,树立红线意识,雁过拔毛才能有效得到控制。
最后,从基层干部自身免疫下功夫。相对而言,基层干部的素质偏低,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在日常的办事中,还存有私心,有捞好处的想法。所以还需进一步把好基层干部的入门关,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干部的奉献意识与为民服务态度,自觉远离贪腐的漩涡。
♦ 阅读上一篇
♦ 阅读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