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前夕,中央纪委公开曝光7起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月2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继续剑指“节日病”,再次释放关键时间节点纠风肃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在每逢重大节庆来临之前,中央纪委一方面针对多发、易发“四风”腐败的公款购买月饼、贺卡、鞭炮等问题下发文件明令禁止,违纪必查;另一方面,点名道姓、不留情面地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警示震慑。这已然成为一种工作常态,笔者为这种双管齐下、约法在前、动辄则绺的做法拍手叫好。
被通报的7起违纪问题涉及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操办喜庆事宜、滥补乱发、违规公款高消费等,无一不是典型的“四风”问题,尤其以节日为甚。不难看出,五一前的这起通报蕴含深义,彰显中央严肃吏治、建设廉洁政治的良好用心。
“洁不洁,看过节”。逢年过年,亲朋好友间相互吃请、馈赠礼物本无可厚非,但偏偏有些人善于琢磨和发挥,把节日接触视为拉关系的最佳机会,一些“有心人”看上的是领导干部背后的岗位和权力,打着过节的名义,“红包”开道,送礼行贿,在搞权钱交易,还美其名曰“一点小意思”。碰到这种时候,一些党员干部往往抵挡不住各种“糖衣炮弹”的诱惑,顺水推舟地借着节日收受财物,殊不知“温水煮青蛙”,慢慢陷入违纪犯法的泥潭。这些干部之所以易生“节日腐败”病,归根到底还是与其平日对自己要求不严、理想信念动摇、思想作风不严有关。一旦在节日腐败中打开贪欲之门,即由小贪而成大贪,由节日受贿变成平时受贿,甚至“狮子大开口”索贿,卑鄙到没钱不办事的境地,还何谈党性、宗旨?
有资料显示,近年来因受贿被查处的党员干部,其受贿行为70%就是从节日收受礼品开始的。所以,对于任何一个节日,都是领导干部的一道“廉政大考”,如果一次不小心丢了党性原则,丧失为官立场,就会在传统风俗脉脉人情的遮掩下放松了应有的警惕,有了第一次伸手,就会有第二次或更多次,最终迈过法纪的红线,到时悔之晚矣。
中央纪委通报7起典型案件,不啻为一记警钟再次敲响在节日来临之际,时时提醒各级党员干部要以《准则》为行为指南,以《条例》为从政底线,努力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守好自己的每一个“节日关”。(桃源县纪委宣传部 宋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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