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对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出具体规定。笔者认为,相关部门要以《意见》为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遵循,综合运用 “望闻问切”四诊法这项基本功,将“带病提拔”痼疾消灭在审核关口,营造选人用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望”其表。“表”是指日常表现。良好的道德底线和清廉的政治品格是不断锻炼出来的,守一时易,守一世难,随时都可能受到诱惑和挑战的侵蚀。为此,根治“带病提拔”,最重要的是把功夫下在日常,要善于通过干部上班时的精气神观察8小时内的工作态度,还要通过干部个人档案、述职述廉材料、重要讲话稿件和个人工作总结等文章材料来观察干部的诚信、能力、绩效和担当。只有观察的多了,观察的到位了,才能提升“透过表象看本质”的透彻力,才能对干部“心里有数”,大幅降低“带病提拔”的概率。
“闻”其声。对于日常观察中未发现的潜在问题,要善于通过干部下班后的活动点和朋友圈,观察8小时外修身守纪的表现,也要在干部动议环节坚持好民主集中制,听取和综合会议意见,还要同时在干部推荐、考察、公示等各个环节广泛听取意见,明察暗访,广开渠道,接受社会全方位的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展开调查,对干部是否“带病”作出定论。
“问”其行。派出考察组对干部推荐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考察干部能否讲原则、肯担当,是否有威望,以考察材料形式形象地为干部画出“画像”。首问参与推荐和考察的人员意见,征求人选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其次,本级党委和纪委要对人选在廉洁自律方面作出结论。再次,全方位征求纪检、检察、司法、国土、住建等方面意见,切片式对干部化验甄别,让干部“病症”无处遁形。
“切”其里。把工作抓常抓长无疑是治疗“带病提拔”的一剂良方,但是要想保证“病根”永不“复发”,还要靠制度的手段把准、理顺并保护好干部提拔的“脉络”。围绕干部提名、任前核查、推荐、考察、任后复查等关键环节建立落实和追究责任的制度,例如第一责任人和纪检负责人提名签字制度、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纪检部门意见“凡提必听”、个人事项报告“凡提必核”、具体问题线索“凡提必查”等,让“带病提拔”的倒查问责有的放矢,利用制度的刚性和追责的威慑力,确保干部选拔任用“整条脉络的永久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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