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南县纪委对查处的3起违反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宝盖镇宝盖村十四村民小组组长廖晓初送香烟拉票贿选问题。三塘镇三福村罗文亮、周贤戴煽动党员、群众代表不参会问题。泉湖镇双口村村民刘庆湘扰乱换届选举秩序问题。(3月21日三湘风纪网)
尽管上级党委纪委曾反复强调了换届选择的纪律要求,但在村支“两委”的换届选举中,仍有一些人要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依然违反纪律要求,干扰选举工作。这样的违反换届选举工作的行为当“戒”。
犯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是为基层选拔干部的重要内容。换届选举过程中犯“戒”,其最主要的目的是通过非正常的手段,将本不能选举当基层干部的人选上来。违反换届选举纪律,干扰选举的正常进行,更为严重的是煽动代表不参会,让换届选举不能进行。当然,如果换届选举中的违纪没被发现,最终以违纪而被选举出来的干部也会有问题,本应选举出有担当、有能力、能干事的干部,可能就选不出来。换届选举过程中犯“戒”的第一个危害就是选出不是最佳的人来担任基层干部,造成选人用人的错误。
换届选举过程中犯“戒”的另一个危害则更加严重,这样选举出的基层干部会严重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方面以某种不正当手段选举出来的干部,肯定不是最佳人选,在能力、态度等各方面有差距,在工作中就难以胜任工作,最终会导致各项工作不能很好地完成。另一方面,这些基层干部在尝到了违纪选举成功成为干部的甜头后,在今后工作中也会谙于此道,为获得对自己有利的结果,也常常会无视工作要求与纪律要求,这为危害更大的违法乱纪行为埋下了伏笔。
坚持用严格的纪律来约束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同换届选举中的一切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真正实现选举好最合适的人来担任基层干部。总之,换届选举不能“犯戒”。(株洲市荷塘区教育局纪委 丁绍槐 )
♦ 阅读上一篇
♦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