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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离任需加强经济责任审计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贺文平 编辑:张交通 2017-04-28 18:43:11
 

  眼下,正值全国各地村(社区)“两委”换届之际,笔者不禁又想到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问题。

  有数据显示,去年湖南省共对3万个村进行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理审计,查处涉及村干部的各类案件1469起、1526人,清退违规补贴1083万元。这一方面证明了湖南省查处在农民身边的腐败毫不手软,也证明村级财务管理仍有待进一步规范。

  近年来,随着党和国家利农惠农政策不断出台,资金投入力度持续加大,对村级财务管理也提出了新要求。但由于一些地方的民主监督流于形式,出现村官违规操作、滥用权力、靠地敛财甚至连扶贫资金也敢“伸手”等“雁过拔毛”式腐败现象,农民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现实中,村官虽然不是官,但权力却不小。一些地方被称为“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能力很大的村干部受贿、侵占和挪用、贪污集体财产的现象频频发生,甚至野蛮征地拆迁,为违法建设充当“保护伞”。不仅给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严重的损失,也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村干部一旦怀有私心,就容易损害百姓的利益,对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损害,对干群关系的融洽造成危害。

  村干部腐败问题的发生,其原因就是没有完全将村干部视为“干部”来管理,导致监督不力,权力滥用。尽管中央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明确要求,但许多地方对村干部的审计还是一片空白,村集体账户成了一本糊涂账。由于缺乏对村干部的经济审计监督,给村干部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

  有权必有责,用权必监督。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理应审计。加强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补齐村官经济责任审计的短板,是融洽干部关系,巩固执法基础的有效途径,更是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强化对村组财务管理监督制约的题中议。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既是明确责任手段,又是规范村干部权力运行机制中的关键一环。加强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减少更多的损失和利益侵害,有效防止“小官大贪”“蝇贪蚁腐”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可以说,抓好了村级财务审计管理,就抓住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

  加强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要关注中央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扶贫资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情况,以及耕地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征地补偿费管理各项分配和使用等情况。同时也要完善村规民约,将村干部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村干权力监督,防微杜渐,为农村基层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发展进步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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