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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通报两起违反村(居)“两委”换届纪律典型案件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张纪宣 编辑:张交通 2017-05-07 10:15:37
 

  关于张家界市两起违反村(居)“两委”

  换届纪律典型案件的通报

  当前,我市村(居)“两委”换届工作正在全面推进。为教育警示全市党员和干部群众,杜绝违反村(居)“两委”换届纪律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一、永定区大庸桥街道小河坎社区党员刘世海破坏选举案

  2017年4月5日,刘世海在永定区大庸桥街道小河坎社区三组选举居民代表的会议上,公然采取抢话筒、辱骂工作人员等方式破坏选举秩序,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同时,刘世海也没有制止其妻子杨某从工作人员手中抢夺选票的行为。鉴于刘世海在2015年7月曾被永定区纪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目前仍在处分期内, 2017年4月11日,永定区纪委给予刘世海开除党籍处分。

  二、桑植县陈家河镇下洞街村工作委员会成员、治调主任向国胜,党员尚立绍干扰换届选举案

  2017年3月19日,桑植县陈家河镇下洞街村工作委员会成员、治调主任向国胜(中共党员)受该村蔬菜基地老板王某某(非中共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的委托,安排该村党员尚立绍帮忙邀请本村8名党员和2名群众共13人在桑植县城一餐馆聚餐。席间王某某表示:下洞街村临时支部书记黄某某不适合当村党支部书记,请大家在换届选举的时候另选他人。随后,王某某拿出一条香烟,由向国胜负责分发。饭后,王某某请客去桑植县城一足疗店按摩,消费1500元由王某某支付。2017年4月7日,桑植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应当给予向国胜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因该同志无职可撤,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尚立绍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两起典型案件,说明在村(居)“两委”换届期间,少数党员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置若罔闻,有的破坏和干扰选举,有的搞非组织活动,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各区县、乡镇党委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各项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对违反村(居)“两委”换届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重点关注,及时防范。各区县、乡镇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坚持动辄则咎,对违反换届纪律的案件要从严从快,依法依纪予以查处。

  中共张家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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