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一位老人用7万元积蓄购买了宝鸡一公司的原始股。老人子女担心父亲陷骗局,向记者求助。记者来到质监局对安晓明进行采访求证时遭到谩骂和殴打,导致颅脑损伤、多处软组织挫伤。最终,宝鸡市质监局高新分局党组给予安晓明严重警告处分,并停职调查。(6月15日华商报)
根据相关规定,媒体的舆论监督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各级人民政府应为合法的新闻采编活动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而作为社会正义的“守护者”,记者永远在为正义和真相而战的最前线。但是,当记者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挖掘事情真相的过程中,如果连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那还不如说记者是与社会不正之风“舍命肉搏”的“敢死队”。
不知道从何时起,一些党员干部不管是否存在问题,害怕记者暗访,阻止记者调查,这种思想已经成为了“主流”。前端时间的“盯梢”记者,到如今的殴打记者,类似这样的事件已屡见不鲜了。我们不禁想问,究竟是什么给了他们这样的“权利”和“勇气”?难道真是领导职位的“权利”太大了,大到“目空一切”?还是自身素质过低?
俗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斜”,从这位副局长对待记者的态度来看,不得不让人怀疑他和这家公司的关系。如果自己没有问题,面对记者采访时又何必遮遮掩掩,粗暴的抵抗舆论监督。难道是害怕自己的某些违法行为被记者曝光,丢了“乌纱帽”,失去敛财“工具”,才仗着手中那一点权利,对记者拳脚相向,希望其“知难而退”,放弃继续深入的了解事情真相?这些都还有待调查。
不过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居然谩骂、殴打记者,这般胆大妄为的行为实在有失国家公务员的形象,如此“匪气十足”的干部,面对群众岂不是更加的任性妄为、毫无忌惮。并且从这件事情也可以看出来,当地相关部门在干部监管上存在着漏洞,某些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后权利变大了,脾气变差了,用起权来“随心所欲”,俨然成了无法无天的“土皇帝”。要知道权利并非“个人财产”,作为党员干部,要时刻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好表率。即使退居二线,也不能放松对自身的要求,面对公众关注,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这才是党员干部应有的行政素养。
“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必将亡于法律”。在一个“人人都有麦克风,个个都是通讯员”的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应该依法、理性、积极的配合各类方式的监督,而不是掩盖真相。总之,面对安晓明殴打记者的行为,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违法行为,我们将拭目以待,希望当地相关部门不包庇,不护短,别让“滥用权利”拆了“舆论监督防线”,发掘其背后那“不能说的秘密”。(汉寿县纪委 杨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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