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湘风纪网通报了几起违规操办酒宴的“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例,其中为孩子办满月酒的有之,为自己办生日宴的也有之,单位的领导、同事甚至是单位纪检干部不但没人劝阻,反而“锦上添花”送礼随份,等到追责到来才纷纷悔恨。笔者从中联想到公职人员办酒的现状,在上级要求和“督查之风”越吹越紧的情况下,公务人员办酒宴逐渐从城市转移到郊区、乡下,从公开转入隐蔽,但不变的是对上级三令五申的作风建设规定置若罔闻的态度,仍然心存侥幸、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个别党委、纪检组织政治意识、看齐意识不强,落实“两个责任”意识不强,未能深刻领悟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碍于情面,对本地区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不知情”推诿责任,没有坚决制止、严查严办,“睁眼闭眼”放任自流。
究其主要原因,是人情观念和侥幸心理在作怪。在公职人员中,许多人认为办酒是图个喜庆,是人之常情;而相互送礼,是礼尚往来,是感情交流,见怪不怪。送礼者认为,以往自己办酒别人送了礼,现在别人办酒自己不去还礼,人情面子上过不去。办酒者认为,以前别人办酒自己送礼了,现在自己有事,不办个酒邀请大家来坐一坐,送的礼就收不回来,说不定下次同事或者朋友家里有事办酒自己还得去,严重吃亏,何况办酒的人那么多不一定会查到我头上;至于上面的要求,大不了注意一下办酒的地点,转变个形式,控制个规模。同时,单位领导、同事和监督人员,也认为办酒乃人之长情,今日他办,来日我也有办酒之时,“睁眼闭眼”听之任之吧。因此,单位领导、纪检监察人员主观上以“不知情”为由,对违规办酒等“四风”问题不管不问、轻拿轻放的错误人情观与办酒者不愿吃亏、借酒敛财的投机与办酒者避免吃亏的侥幸心理导致了违规办酒问题的屡查不禁。
业务素质不熟是另一原因。除了主观上对干部职工违纪违规“睁眼闭眼”造成“不知情”外,因纪检监察干部对业务不熟、情况不明,而造成真正的“不知情”也时有发生。纪检干部不知道监督什么,不知道怎么去监督的现象并非没有,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了解业务情况,熟读党纪党规,不当监督问题上的“瞎子”,不当信访举报上的“聋子”,不当处理过程上的“傻子”,做个“懂行”的监督员,认真开展日常督查,不缺位、不失位。
以上“不知情”的现状背后,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方面的原因,背后都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明确,各级党委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要履行,就必须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对照反思,提高认识,自觉将作风建设各项纪律规定执行到位。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既要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又要认真履职,敢抓敢管,动真碰硬,及时制止、严肃查处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各种行为,不折不扣做好监督执纪人。(新晃县 杨明周 张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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