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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要多点“辣味”和“呛味”

来源:三湘风纪 作者:葛晓华 编辑:张交通 2017-09-11 08:55:47
 

  十八大以来,随着党中央和各地不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各类廉政警示教育的活动也是不断升温,已成为教育干部、正风肃纪的“标配”和“必修课”。近日,笔者随分管宣传副书记参加了安监系统警示教育专题会,认为“隔靴搔痒”是不痛不痒,警示教育不能“隔山打牛”,必须要多点“辣味”和“呛味”。

  从近年来查处的一些违纪案例看,很多党员干部都在忏悔书中“控诉”警示教育来的太晚,如果组织上早和他言明“利害”,他还不至于成为“阶下囚”,落得个后半辈子的悲凉。

  当前,仍有一些单位对警示教育不够重视,认为警示教育就是文人的纸上功夫、讲师的嘴皮功夫,和纪委其他工作比起来,简直就不是能在一个天平上衡量。也把警示教育当成了“面上”功夫,按照上级要求做做样子、摆摆桌子、走走过场,轻言细语,生怕讲的过重了,伤了“和气”,以后不好想见。

  同样,一些党员干部在接受警示教育时,不是从中感受违纪带来的“危机感”,而是当故事看,认为这是“别人的事”,与自己无关。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夜郎自大,不学无术,把规矩、法纪抛到九霄云外,把党的纪律当成了过眼云烟,学习意识淡漠,依然“天王老子我最大”,最后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就像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局局长陈仲怀在忏悔书中曾说的:“我努力拼搏一生换来的荣誉、地位,瞬间灰飞烟灭,化为泡影。我后悔,后悔没有自始至终听党的话。我后悔,后悔自己晚节不保,一失足成千古恨……”

  因此,警示教育就是“敲警钟”,要使“抓早抓小”作用充分彰显,教育的味道就不能太“清淡”,要带点辣椒的“冲味”。因为,只有辣了眼睛,呛了鼻子,才能引起心灵的痛感。不要怕说得语气过重、讲的太“出格”,党员干部反感,就减少了上“猛药”的剂量。

  其实,以警示教育为镜子,才能让党员干部衡量违纪的“得”与“失”,从党纪法规的“利剑”震慑和违纪人员的教训中算出“经济账”和“成本账”。并从已经可能存在的腐败的苗头上,让党员干部知道党中央的反腐决心始终彰显,党中央的反腐力度绝不削弱,不管是苍蝇还是老虎,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都将得到纪律和人民的审判,及时的悬崖勒马。

  当然,警示教育的“辣味”和“呛味”要对“菜”下“量”,要针对各个岗位的实际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建立类别档案,对症下药,有些就要多讲党纪党规,有些就要多用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案例对当前的一些干部作风和违纪行为进行了剖析,让党员干部感同身受,从思想上扎牢“不敢腐”、“不愿腐”的篱笆。

  正如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在悔过时告诫“身边工作过的同志”:“慎独、慎行、慎交,要以我为鉴,不要让我的悲剧在他们身上重演”,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常态下,在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的当前,每名党员干部都要重视警示教育,汲取教训,莫让悲剧在自己重演。(洞口县纪委 葛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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