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单位开展警示教育,一位贪官忏悔让人思绪万千。这位贪官在忏悔书中谈道,他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养成了收红包的习惯,感觉收红包就像吃“臭鳜鱼”,闻起来臭,吃起来香。结果,他越收越多,把自己送进了监狱。(9月15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众所周知,传统观念的“做官”,即以显贵发达、功成名就为标志,视“利”为其孪生姊妹,认为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做官即发财,所追求的完全是狭隘的个人名利。“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就是对此的真实写照。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时至今日,“当官发财”这颗思想毒瘤并没有丝毫消除,反而变得愈加坚不可摧,其流传之广,影响之深,危害之大,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象。它的存在,不仅侵蚀着每一个打算选择从政道路的人,也腐蚀着当前的每一个从政者,更甚者,它还体现了群众对官员腐败的不满和怨气,冲击着我们党的执政根基。
在某些人心中,当官、掌权、发财之间是一个等式。他们奉行的是拜金主义,有的几乎掉进了钱眼里,成了金钱的奴隶。于是乎,受贿、索贿、侵占群众利益……为了发财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有的甚至达到“雁过拔毛”的疯狂地步。瞧瞧每年的落马贪官,有几个不是为了发财而成了阶下囚的?要知道,每一瓶酒、一条烟、一个红包、一点“小意思”后面其实就是一个陷阱,而掉进这种陷阱里的人又往往不能自拔。每年不知有多少信奉“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领导干部被送进监狱,为伸出自己不该伸出的手付出沉重的代价,教训是极其深刻的。
清朝康熙年间江南总督张伯行自上任之始,就书一块匾悬挂于堂中自勉:“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毫一厘,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张伯行的自勉告诫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廉不沽名为正,官亦能贫是清。
习近平总书记曾不只一次强调过,当官就不能想着发财,发财就不能想着当官。选择了从政,就不能为自己谋利,就不能把钱看得太重,因为群众的信赖与口碑比金子更可贵、更值得珍惜。如果只想着当官为了发财、为了将来的以权谋私,那么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就必然会从个人私利出发,难免走上腐化堕落、贪污受贿的不归路,沦为党和人民的罪人。
“当官”与“发财”本就水火不相容,各级党员干部不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都是人民的勤务员,绝不能以权谋私发不义之财,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人不能把金钱带入坟墓,金钱却可以把人送入坟墓”。一个称职的“人民公仆”、一个遵纪守法的党员干部,是没有发财的途径和机会的,是不可能发大财的,如果谁因当官发了大财,那发的只能是不义之财。发了不义之财的“人民公仆”,自然走向党和人民的反面,最终结果只能是“自掘坟墓”。(永定区纪委宣传部 徐江立)
♦ 阅读上一篇
♦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