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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匠精神”做“审理工匠”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朱丽明 编辑:张交通 2017-11-17 16:34:24
 

  提到“工匠精神”,我们会想到“大国工匠”中那份对工作精雕细琢、精益求精、追求完美的精神理念,它是一种情怀、一种执着、一份坚守、一份责任。作为一名纪检人,一名审理工作者,要将“工匠精神”贯穿始终,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功能,着力提升审理质效。怎样用“工匠精神”做“审理工匠”呢?结合工作实际,我认为要做到以下几点:

  要修己以敬。敬业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之一。孔子曰:“执事敬,事思敬,修己以敬”,朱熹将敬业解释为“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作为审理工作者,要以认真专注的“工匠精神”苦练内功,加强政治理论、业务新知识的学习,在新时期还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积蓄“能量”。“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纪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就是纪检部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工具”,审理人员要将这些“工具”带在身边、记在心头,学以致用。用“工具”对被审查人的违规违纪行为做出精确的判断和衡量,做到动辄则就、违纪必究,彰显纪律的刚性约束。

  要精益求精。业精于勤,做到脑勤多思,审理时深想细抠,确保不出纰漏;眼勤多看,复杂案件反复看、比较看、回头看,看典型案例、中纪委的案例剖析、疑难问题解答;耳勤多听,听审查组意见、被审查人申辩、集体讨论建议;嘴勤多问,问被审查人的表现、基层党组织意见、上级审理部门指导意见;手勤多记,记阅卷笔录、疑难症结、解惑答疑。“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审理工作更讲究细致。要看违纪事实的过程是否清楚,是否符合实际。作为处分依据的每一个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手段、原因、后果以及有关人员的责任等全过程都要清楚,特别是对影响定性处理的事实,哪怕是一个具体情节都要清楚。同时,要认真细致地审核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以精益求精的精神严把质量关,勤、细、精、准,审出“铁案”,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要薪火相传。案件审理要搞好“传帮带”。一是指导传学,实行关口前移,在指导基层办案时应当严格依规依纪,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二是办班帮学,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编印审查、审理流程图及文书模式材料,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惑;三是跟班带学,基层纪检干部到审理室跟班学习,全程参与阅卷、审理谈话、起草审理报告、案卷整理归档等环节;四是“师徒共学”,审理师傅带徒弟,有教有学同提高,“师傅”除了对“徒弟”业务上的帮助和指导,还要加强思想、作风、生活、心理等方面的教育和引导,促进“徒弟”的健康成长。通过“传帮带”的方式,达到纪检干部人人会办案、个个能审案的效果,为纪检监察机关储备力量。

  要守正创新。审理工作既要坚持继承传统,又要改革创新,只要学思践悟,心属审理,你会发现有很多创新的空间。过去,我们开展的特邀审理、阳光审理可持续,也可发展为公开听证,有效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探索尝试的异地交叉审理,现在相关规则已作出规定,确保不出现人情案,有效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增强公信力。在继承和发扬的同时,还可以出新招。比如在警示教育方面,一是采取媒体的形式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从严的强烈信号;二是通过党支部“一案两会”的方式进行警示教育,在支部大会讨论违纪党员处分时,违纪党员在会上检讨问题;在宣布处分文件时,参会党员剖析问题、对照检查、吸取教训,力求达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当下,纪检机关审理人员要紧密结合新时期审理工作的特点,讲事业心、责任感、求知欲,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积极主动地当“工匠精神”的践行者,切实聚焦主业,主动作为,做“审理工匠”,勇挑重担创佳绩,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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