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陵源区纪委区监委下发了《武陵源区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决定采取六大举措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实行扶贫资金来源和去向一律“两公开”制度,一对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及资金总量、来源、计划等情况及时公开;二对项目“一事一议”、“四自两会三公开”情况及资金使用明细及时公开。村级财务情况每月一律用村(居)民能看明白的方式及时公开。所有公开内容都要及时张贴在村(居)务公开栏,同时上传更新“互联网+监督”平台上的“民生资金”“精准扶贫”“村级财务”等栏目内容。
加大线索收集力度。建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台账管理制度,通过信访举报、专项巡察、财务审计、“互联网+监督”平台等途径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对掌握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区纪委区监委,按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处置。同时区、乡两级向群众公开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对举报内容经查属实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加大统筹联动力度。区、乡两级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回头看”,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重新进行处置;对新受理的问题线索,统一分类研究并及时分批处理,实行“一月一收集,一月一交办”。
加大专项巡察力度。要求区委巡察机构把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等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作为专项整治巡察的重点,对于民生和扶贫领域的行业部门将开展延伸巡察,深入发现问题。
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建立区、乡两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月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围绕4个方面的治理重点,加大各部门各单位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问责力度,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行严查快报。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敷衍塞责、失之于宽松软的,实行“一案双查”和“上追一级”,尤其要追究乡(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凡是查处的扶贫领域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并通报到村(居),凡案例涉及到的人和事是乡、村一级的,一律通过合适的方式通报到乡、村(居)和村(居)民小组。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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