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莫让“小官”变“大贪”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向建华 编辑:张交通 2018-04-09 15:41:38
 

  日前,湖南省纪委通报了10起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典型案件。一个失业登记科副科长,3年时间假借他人身份证套取失业保险金436万余元,一个村支部书记虚构村民信息,伪造户籍资料骗取征地拆迁安置门面,非法获利77.8万元,一个劳保站站长4年时间骗取国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金45.95万元……贪腐数额之大,可谓是“触目惊心”,简直国法难容!(三湘风纪网,4月3日)

  有权就有责,有责必担当。权利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为官一任,当造福一方,兢兢业业“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当好公仆,回应人民关切。但通报中这些人毫无戒惧,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诈骗,方式无所不用其极,在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上动足了“歪脑筋”。他们虽然职位不高,却把党和人民抛诸脑后,用手中的权利疯狂敛财,掠夺政策红利,使党和国家遭受重大损失。他们完全丧失了良知和底线,随意践踏党纪国法,最终也迎来了自己的“末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惩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如此高压态势之下,这些人仍然能肆无忌惮,向惠民资金伸出“黑手”,这双“黑手”该斩。那么,应该如何截断从一个“小官”到“大贪”的腐败之路?

  要补足“精神之钙”。地方、部门“小官”,直接与基层群众打交道,是直接代表党和政府形象,但是有些人缺乏理想信念,忘了党的纪律,忘了法律法规,他们“当官”就是为了发财,“三观”尽失,完全违背了自己的良心和初衷,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修炼防腐的“金钟罩”“不坏之身”应成为所有使用公权力人员的自觉要求。

  要严家教,正家风。“家庭是人的第一所学校”,好家风会无声无息地渗透到每一名家庭成员的日常生活中。那些落马官员的背后,几乎都有一个风气不纯的家庭,他们的家人利用官员的权利大搞寻租,“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把官员推向罪恶的深渊。“妻贤夫祸少”,家人是“八小时之外”的最好“眼睛”,教育好家人,树立好家风,应是所有“官员”“齐家”的题中应有之义。

  要压实责任,强化监督。为何一个财政所副所长竟先后21次截留、套取惠农资金共计77.06万元,监督缺位是关键。各级各部门更应把责任抗在肩上,强化党性教育,在监督执纪第一、二、三种形态上下足功夫,经常“咬耳扯袖”,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挽救党员干部,避免“好同志”成为“阶下囚”。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微腐败损害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容易造成“大祸害”。各个关口都应牢牢把住,切莫让“小官”继续蚕食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挥霍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 阅读上一篇

♦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