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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宏堤”绝不能溃于根基“蚁穴”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翟聆汏 编辑:张交通 2018-05-08 16:08:54
 

  “慈利县杨柳铺乡新铺村村民委员会委员王洪霞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张家界廉政网4月25日)

  近日,慈利县首起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引起当地广泛关注。杨柳铺乡新铺村村民委员会委员王洪霞因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资金9万元受到法律制裁。身为村扶贫专干,王洪霞值守脱贫攻坚首道“关口”,因把控不严、监守自盗致使全村扶贫根基动摇,脱贫攻坚成果深受影响。

  “精准扶贫”战略全面实施以来,各地基层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脱贫致富“宏堤”已见规模,但类似“王洪霞事件”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仍层出不穷。2017年,全国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87万个,处理6.45万人,其中大部分源自村(居)一线把关不严、监守自盗。村干部是基层群众的“主心骨”、百姓的“代言人”,不该成为侵蚀村民利益的“蝼蚁”,脱贫攻坚大堤也绝不能溃于根基“蚁穴”,“除蚁”应从“防治”入手。

  防治“蝼蚁”得常拉“报警器”。村民自主监督机制能及时发现、警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其对防范扶贫领域根基腐化的作用不言而喻。但当村民监督委员会沦为迎合少数村干部个人决议的“附属机构”、村民监督委员会公章盖在扶贫项目建设审批单上只为走必要“程序”时,村民自主监督这一“报警器”势必会成为摆设,类似“王洪霞事件”扶贫领域违纪行为将更加肆无忌惮。因此,想从根基预防扶贫领域腐败现象,必须借助村民自主监督机制,让村民监督委员会全面参与和监督村级事务,监督村级“三资”管理使用,使基层监督组织有敢于讲真话、甘于付出的“老实人”,更要有勇于反对、善于质疑的“刺头儿”。

  防治“蝼蚁”要勤撒“杀虫剂”。作为村干部行为直接监督机构,乡镇纪委是防治“蚁患”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常言道“进了纪委的门,就不能怕得罪人”,乡镇纪委这支强力“杀虫剂”如果碍于熟人情面、怕得罪人就会失掉“药性”。发现村干部已产生腐败思想后,睁只眼闭只眼视而不见;对轻微违纪行为,仅作出口头警告,并未采取处置措施;面对上级移交的扶贫领域重点违纪线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种种做法看似未得罪人,实际上却让违纪者越陷越深,换来的将是无尽的悔恨与叹息。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线哨所”,乡镇纪委必须出重拳、下猛药、动真格,勤通报警示、多谈话提醒、重宣传引导,将扶贫领域违纪行为遏止于萌芽状态。

  防治“蝼蚁”须用好“过滤机”。各级扶贫部门作为扶贫工作的“排头兵”,负责甄别、筛查不实信息,是审核村级扶贫工作资料的“过滤机”,过滤时一旦把关不严、疏忽大意,“蝼蚁”便有机可乘。对扶贫部门来说,面对成千上万份档册资料,要做到户户核实、家家调查显然不现实,将走访核查责任压实至村干部的确省时、高效,但面对各村上交的扶贫资料只是一扫而过,见到几个“同意申报”字样便草草了结,类似审核程序未免过于简化。上述现象虽只是极少数行为,但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找到漏洞。因此,扶贫部门切不能疏忽大意,要不定期抽查贫困户基本情况,严格依照工作纪律审好每一笔台账、做好每一次总结,及时上报、处理发现的违纪线索。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不走过场、不走形式。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历史警示当代,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习近平总书记情之所系、心之所惦,是党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脱贫攻坚是一场持久战,需要进一步明确各自监督职责,不断完善监督体系,织密监督网,筑牢扶贫纪律堤坝,决不让脱贫攻坚“宏堤”溃于根基“蚁穴”。(慈利县零阳镇纪委纪检专干 翟聆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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