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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岂能当“筹码”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王琼 编辑:张交通 2018-08-15 17:11:30
 

  “太解气了,这样的‘生意局长’早该被处理了!”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了福建宁化县公安局一副局长把权力当“筹码”,用权力换人情、用人情换利益,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案例,再次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权力不能当作谋取私利的“筹码”,权钱交易沾不得。

  公私分明是基本操守,公而忘私是崇高境界,损公肥私纪法不容。习近平总书记告诫我们,“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党员领导干部如果利用公权“做生意”,一心只想“发大财”,罔顾人民群众的利益,最终只会深陷利益的牢笼,走上与党和人民背道而驰的道路。

  当官和发财是一个矛盾体,选择当人民的公仆,接受人民群众赋予的“权杖”,本应做到秉公用权,一心向民,可有些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职权的时候,不是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而是以利益至上为办事原则,利用手中职权“做生意”,大搞权钱交易,甚至甘愿被利益集团“围猎”,成为他们以权谋私的代理人,党性原则早已被他们抛之脑后,公仆之心也已变了颜色。所以,“东窗事发”之日,这些人也就犹如过街老鼠,成为人民群众唾骂的对象。

  古人云:“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廉明断案”的狄仁杰、“铁面无私”的包拯、“两袖清风”的于谦、“清官第一”于成龙等,正是因为他们为官公正清廉,所以深受百姓爱戴,成为后世颂扬的经典。而从近年来被查处的贪腐分子可以看出,他们或许一开始只是利用职权收点小钱,慢慢发展到不可收拾,变得公私不分、正邪不辨,初心已改,使命忘却,最终走上了贪腐不归路。

  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应多以史为镜、以“身边人”为镜,时刻对照反省,看看手中的权力是否被滥用,自身职责是否履行到位,对权力始终保持敬畏之心,慎独慎微,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和地位观,为人民群众多谋实事、多干好事,把服务于民,造福于民当作自己的人生追求,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党的领导干部要对组织和人民常怀感恩敬畏之心,对功名利禄要知足,对物质享受和个人待遇要知止。”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党的谆谆教诲,我们要时刻牢记,铭刻心中,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不偏离方向,不用错心思,这既是对人民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武陵源区纪委监委 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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