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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再大也无外逃分子“藏身之地”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周俏丽 编辑:张交通 2018-11-16 16:05:08
 

  郑泉官,湖南省怀化市富达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2800余万元,2015年外逃美国,2018年11月14日,被强制遣返回湘。(11月15日三湘风纪网)

  腐败犯罪是人类社会的“毒瘤”,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是中国的行动,也是国际社会的共识。从“猎狐行动”到“天网行动”,从集中公布“百名红通”人员名单,到加强中外反腐合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开辟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战场,海外追逃捷报频传。随着“天网”继续收紧,不论“老虎”还是“苍蝇”,腐败分子将无处可遁,外逃贪官逍遥法外的“美梦”终将幻灭。

  虽然正风反腐的成效已经摆在面前,但还有人不为所动,我行我素;也有人心存侥幸,认为海外是“避罪天堂”,能奈我何?但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推动“打虎拍蝇”常态化、海外追逃制度化,既是对躲在暗处的“老虎”“苍蝇”的有力震慑,也是对侥幸观望者的最好回应。

  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为反腐败追逃追赃国际合作提供司法支持,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和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所作出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这些密集的举措,给职务犯罪案件境外潜逃的“丁义珍”们指明了出路:迷途知返、早日回国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才是唯一出路。

  海外非法外,避罪无天堂。如果信念丧失、私欲膨胀,目无法纪、滥权谋私,那么不管是什么人,不论权力有多大、职位有多高,都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在这方面只有必然、没有偶然,只有铁律、没有概率,恢恢法网面前,谁都不能心存侥幸。外逃贪官们:你在,或者不在,都将接受正义的审判!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见到一些退下来或者外逃出国的官员们如释重负:终于平安着陆了!但随着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不断有“着陆”官员因各种问题被查处、遣返,这就意味着没有什么人可以“功成身退”的躺在“保险箱”里安度余生。

  很多人不禁想问,家财万贯不过一日三餐,那些根本不“差钱”的官员们为何会战战兢兢冒着巨大的风险,甚至不惜赔上身家性命,也要将手伸向“公权力”?

  《论腐败的根源》一书中说,腐败的根源=人性自私+公共权力。每一个人,包括掌权的人都有追求一己之私的动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于是就同公共权力应有的“为公本质”发生了矛盾。这是权力的“内在矛盾”,它就是产生腐败的根源。因为,只要有公共权力存在,就会被一些掌权者用来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从而产生腐败。

  综观大大小小的腐败案件,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在诱惑面前“把持不住”,最终沦为“阶下囚”,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忽视了人性的修养,放松了思想的改造,“不想腐”的人性之基发生了根本动摇。

  古代公仪休喜欢吃鱼,有人就送鱼给他,他拒而不受。送鱼的人说:“听说你喜欢吃鱼,为什么不肯接受我送的鱼呢?”公仪休说:“正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更不能接受你的鱼!我现在做宰相,买得起鱼,自己可以买来吃,如果我因为接受了你送的鱼而被免去宰相之职,我自己从此就买不起鱼了,你难道还会再给我送鱼吗?这样一来,我还能再吃得到鱼吗?因此,我是决不能接受你送的鱼的。

  “舟必漏而后入水,土必湿而后生苔。”主观上“不想腐”,在思想上拒腐防变,是反腐败的第一道防线。如果都像公仪休一样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善于慎独慎初慎微,勤于自省自警自律,那么何患腐败如影随形鲸吞自身?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另一方面,腐败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在于制度上存在的漏洞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如果权力没有约束,结果必然是越轨。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既是一种束缚,也是一种保护。有句经典名言流传甚广:“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

  历史和现实都已证明,只有抓紧思想建设和制度执行,扎牢篱笆,才能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才能确保公共权力的良性运行,才能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堤坝,才能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某些官员上演“抱头鼠窜”外逃悲剧的众生相。(桑植县河口乡人民政府 周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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