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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澄清不实举报是对当事人最好的教育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杨国崔 编辑:张交通 2018-11-16 16:05:37
 

  2018年11月13日,桂阳通报了5起为党员干部澄清不实举报典型案例;2018年11月8日,新化通报5起澄清不实举报典型案例;2018年11月5日,株洲通报5起澄清不实举报典型案例;......打开三湘风纪网,关于澄清不实举报的通报隔三差五就会出现在读者的眼前。(三湘风纪网)

  所谓“不实举报”,就是举报的内容不属实,与事实真相不相符合。不实举报往往会给被举报人造成不良影响。对不实举报如不及时澄清,还会给被举报人造成心理压力和工作被动。而对不实举报澄清后,及时予以通报,无论是对举报人,还是对被举报人,都是最好的教育。

  对举报人是最好的教育。不实举报往往是主观意测、盲目推断、道听途说、断章取义、捕风捉影、受人蛊惑,澄清后予以通报,举报人会对自己的行为反思。2017年2月,举报人实名举报桂阳县交警大队安宣股民警谢安县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中工作不履职,经查证后不属实,反馈给举报人后,举报人就亲自写了致歉信表示歉意。举报内容查证不属实通报后,不仅会使举报人在举报路上踩刹车,也会使那些想借不实内容准备举报的人及时止步。

  对被举报人也是最好的教育。做为被举报人,如果是坚持原则引发的举报,通报就是鼓励,就是撑腰;如果是方式方法欠妥当、态度暧昧等引发的举报,通报就是提醒,就是告诫,就是警示。

  通报澄清不实举报,更好教育当事人,渠道还应多样化。一要将不实举报查证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反馈,防止其持续发酵。二要在为举报人保密的前提下,在其单位通报,防止类似举报行为的发生。三要在被举报人单位通报,还被举报人一个清白,端正被举报人正确对待不实举报的态度。

  对澄清不实举报案例通报,就是要教育举报人:道听途说、主观推断、捕风捉影的举报当休矣。就是要教育被举报人: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有组织撑腰,受到不实举报不可怕。(桑植县澧源镇纪委副书记杨国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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