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春以来,桑植县瑞塔铺镇纪委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线,找差距,补短板,拓宽思路,创新机制,全面谋划新年度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实行责任清单制,责成职责必须为。镇纪委紧密配合镇党委按照认真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细化分解目标,明确节点任务,厘清责任清单,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班子,到部门,到岗位,到干部,督促各村(居)、镇直各单位按照责任清单分半年和年底两次向镇党委、镇纪委做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双报告。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和整体合力。
履行双责提醒制,确保责任落下地。全面构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1+5”制度体系,镇纪委根据时间节点、工作内容、实施要求等情况对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镇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及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开展动态提醒,将相应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醒到位,不断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双责落地生根,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压实。
推行工作例会制,及时掌握新动态。镇纪委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纪检工作阶段会议,对阶段性的纪检工作进行小结,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及时跟进;每季度提请镇党委召开一次纪检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重点工作,针对性的部署季度任务;每季度组织村支部书记、村纪检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召开一次村纪检工作例会,对部署的纪检监督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再加码、再鼓劲;督促村(居)召开支部会议,集中研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发现断层和空隙及时查漏补缺,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的责任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坚持全面督查制,发挥推动执行力。镇纪委每月对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职责分工和责任清单和政府阶段性工作落实情况及干部坐班等作风建设开展定期督查,定期对扶贫领域、乡风文明建设、三务公开等方面进行专项督查,全面加大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将工作督查、工作通报、工作整改和年度考核结合在一起,建立健全督查体系。通过明查暗访、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调研走访等方式进行督查督办,深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症结,提出对策建议,明确工作要求,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督查定期通报,重点问题重点督查,及时通报及时整改,实行通报整改考评三结合,把平时工作和督查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有力促进全镇各项工作有序推动。
启用末位约谈制,强力警示一把手。镇纪委在加强督查力度的同时,充分运用执纪利剑,依规、依纪、依法精准履职,健全工作结果运用机制,避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督查存在问题较多的村居及相关部门点名批评通报,并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要求。对平时工作督查处于后三位且未达到基本工作要求的村居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交由镇党委组织约谈,被列为末位约谈的村居支部书记、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评先受奖。全年度约谈三次以上的责任人建议党委予以就地免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纪委予以严肃追责。
瑞塔铺镇纪委着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狠抓制度建设,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全方位谋划今年纪检监察工作布局,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初步形成了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新格局、新态势,为镇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桑植县瑞塔铺镇纪委全彦霖)
♦ 阅读上一篇
♦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