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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反馈】市委第七巡察组向武陵源公安分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市委巡察办 编辑:张交通 2019-09-04 16:35:52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9年8月28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武陵源公安分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七巡察组组长李湘向武陵源公安分局党委书记欧春霞传达了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精神,并反馈了巡察情况。之后,李湘代表市委第七巡察组向武陵源公安分局党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武陵源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兴树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欧春霞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6月18日至7月3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武陵源公安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巡察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深化政治巡察,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李湘指出,2013年以来,武陵源公安分局党委能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市委和区委保持一致,政治建警规定动作基本履行到位,打击犯罪中心任务完成较好,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形无实;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聚焦“打击”主责主业不够有力;政治生态不够健康,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到位;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力,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基础工作薄弱;选人用人不规范;执法作风不严不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时有发生;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部分民警对待群众仍然“冷硬横推”;管党治党狠劲不足,监督执纪问责偏松偏软;廉政风险防控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干警队伍日常监督教育管理不严。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李湘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增强“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真功夫,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真正做到以政治建设统领公安队伍建设,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加快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管党治警的责任意识和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监督。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坚决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带头认领问题,带头落实责任,带头完成整改。三是结合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解决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员日常监督教育管理。重点在党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上下功夫,着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铁军。四是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认真自查,深入思考、深刻剖析,查清根源、堵住源头,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王兴树指出,武陵源公安分局党委要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做到知错就改,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欧春霞表示,完全接受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到不回避、不遮掩、不讲条件、不找理由、不推责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进一步勇于政治担当,全力做好整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反思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找准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标本兼治;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全面巩固成效,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打造“四个铁一般”过硬队伍,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新时代职责使命。

  市委第七巡察组副组长孟军、田洪平及巡察组有关成员、武陵源区纪委驻政法委纪检组负责同志、武陵源公安分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武陵源公安分局机关全体民警、各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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