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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一次审理谈话带来的改变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熊春银 刘觅 编辑:谢航 2022-08-17 09:08:47
 

“你好,我们是武陵源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的工作人员……”在张家界市永定区某小区的一处凉亭里,武陵源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的工作人员出示证件,并与黎某坐下慢慢聊着。

黎某为武陵源区天子山街道所辖社区党员,也是一名90后退役军人,2021年因吸食毒品受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在组织审查过程中,又发现其2017年吸食毒品的违法事实。

“你因吸食毒品涉嫌违纪被街道纪工委立案审查,现案件已移送至我们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进行审理,按照程序规定,今天我们与你进行审理谈话……”工作人员开门见山说明来意,黎某红着脸,默默地低下头……

“你也不要有心理压力,我们主要是核实一下你的违纪事实,听取你本人的意见以及对此事件的认识。”

黎某始终低着头,沉默不语,“听说你是家里的长子,后来光荣参军,到部队锻炼,全家人都为你高兴……”为缓解他的情绪,工作人员主动与他拉起了家常,渐渐地,黎某打开了话匣子。

“记得我第一次吸毒是在2017年,”黎某双手紧握,慢慢地回想着,“我2008年入伍,2013年退役后因缺乏社会经验,不慎结交了一些江湖朋友,经不住诱惑,也开始吸毒,后来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了10天……”

“吸食毒品,既害国家,又害家庭,更害自己,其实你内心也知道吸毒违法,所以你一定要保持定力,多为年迈的父母想想,坚决抵制毒品。”工作人员一边正面教育,一边积极鼓励。

“我是一名退役军人,也是一名共产党员,五年的军旅生涯,被我如此糟蹋,我很惭愧……”黎某陷入了深深地懊悔和自责中。

看到黎某态度的转变,工作人员连忙说道:“你是当过兵的人,我们相信你戒掉毒品的决心,我们会如实向上级做好汇报,也希望你要相信组织。” 工作人员一方面肯定黎某的认错悔错态度,另一方面也向其讲明党纪党规及相关法律规定。

“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深刻反省,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组织能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会吸取教训、铭记于心,警醒自己。”

“越规者、规必惩之;逾矩者,矩必匡之,党纪国法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也是触碰不得的高压线。”案件审理工作不仅有审核把关的重要职能,还应当通过审理谈话,与对象开诚布公地面对面论理说纪,纠正错误认识,让被处分对象知错认错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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